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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06632/2017-5532 文号: 通教安〔2017〕34号
信息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7年12月20日
生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南通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安全素养”测评活动的通知
主题: 附件:

通教安[2017]34号 附件.doc

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南通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安全素养”测评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市各直属学校:

  为全面了解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安全素养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中提出的“教育部门要将安全知识作为校长、教师培训的必要内容,加大培训力度并组织必要的考核”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教师安全素养,在中国教育学会大力支持下,南通市教育局决定依托“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开展2017年南通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安全素养”测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活动时间:2017年12月8日-2018年1月8日

  三、活动内容

  1.教师通过平台提供的“教师安全素养”测评系统,进行测评作答,测评完成后通过教师安全素养测评报告,了解自身安全素养水平。

  2.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通过本区域(学校)教师素养水平测评报告,了解本区域(学校)“教师安全素养”整体水平。

  四、组织办法

  由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统一部署,确保本区域(学校)的教师全部参加。本次测评活动可通过“手机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进行测评(《测评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测评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安排、科学组织、统筹推进,并对各校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测评活动覆盖每一所学校和每一位教师,为下一步针对性地提升“教师安全素养”提供决策依据。

  六、技术支持

  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办公室

  吴老师 手机:15701605297

  苏老师 手机:17611231668

  电话:010-61190613  邮箱:csesafe@moe.edu.cn

  附件:1.测评操作流程

        2.测评操作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8日

通教安[2017]34号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