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6632/2017-5532 | 文号: | 通教安〔2017〕34号 |
信息来源: | 南通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7年12月20日 |
生效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南通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安全素养”测评活动的通知 | ||
主题: | 附件: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市各直属学校:
为全面了解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安全素养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中提出的“教育部门要将安全知识作为校长、教师培训的必要内容,加大培训力度并组织必要的考核”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教师安全素养,在中国教育学会大力支持下,南通市教育局决定依托“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开展2017年南通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安全素养”测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活动时间:2017年12月8日-2018年1月8日
三、活动内容
1.教师通过平台提供的“教师安全素养”测评系统,进行测评作答,测评完成后通过教师安全素养测评报告,了解自身安全素养水平。
2.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通过本区域(学校)教师素养水平测评报告,了解本区域(学校)“教师安全素养”整体水平。
四、组织办法
由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统一部署,确保本区域(学校)的教师全部参加。本次测评活动可通过“手机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进行测评(《测评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测评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安排、科学组织、统筹推进,并对各校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测评活动覆盖每一所学校和每一位教师,为下一步针对性地提升“教师安全素养”提供决策依据。
六、技术支持
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办公室
吴老师 手机:15701605297
苏老师 手机:17611231668
电话:010-61190613 邮箱:csesafe@moe.edu.cn
附件:1.测评操作流程
2.测评操作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