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2-07 15:40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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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0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对市直属学校(单位)预算资金实施管理,集中办理各单位的会计业务;

2.根据《预算法》和市教育局、财政局的要求,配合各核算单位进行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调整工作;

3.对核算单位资金使用申请进行审核;

4.按财务制度办理各项会计业务,编制财务报表;

5.监督核算单位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依法按规定有计划安排好单位的财务收支;

6.配合各核算单位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7.做好各项财经法规、财务制度的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向核算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财务信息,指导核算单位认真执行部门预算;

8.负责办理非税收入票据的领购、审核与缴销工作,负责收费软件的管理和维护;

9.负责指导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核算单位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定期进行账实核对,以保证校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10.做好各核算单位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及移交工作;

11.配合主管部门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会计继续教育,定期、不定期组织报账会计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12.对报账会计进行必要的业务能力测试和考核,向各单位提供报账会计人员年终考核资料;

13.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免费发放教科书工作;

14.组织实施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和免学费工作;

15.负责辖区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16.负责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部分中间环节审核工作;

17.负责宣传国家、省和本级资助政策;

18.积极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19.配合做好各类资助资金的统计发放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 南通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是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南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南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南通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和业务科。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

三.2020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0年,我中心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

1.优化“财经政策法规查询系统”平台。动态完善制度规定内容,优化操作功能,不断提高系统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2.扎实开展调研工作。赴核算单位了解财务管理中的难点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3.提高财务报告使用成效。优化预算分析内容,满足核算单位不同财务管理人员的需求。

4.优化报账管理。加强报账基础工作管理,强化原始报账凭证交接及流转管理。

5.提升服务效能。做到退回及咨询业务事项一口清,逐一反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二、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加强财务风险防控

1.严格财经纪律执行。加大教育经费监管力度,对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控制、反馈、纠正违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2.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继续推进核算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节点的控制。

三、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围绕细化预算编制、均衡预算执行、规范资金使用、强化绩效考评、预决算一体化管理五个方面,将预算管理贯穿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推动预算编制及执行、资金管理、财务决算之间的有效衔接。

1.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规范部门预算经济科目的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2.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实施预算执行动态控制,实时分析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和均衡性。

3.规范预算资金管理。加强预算资金的有效监控与管理,杜绝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4.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项目支出绩效全程监控,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5.构建“一体化”预决算管理体系。强化部门决算分析对预算编制的反馈、促进作用,理顺“预算、核算、决算”有机整体关系。

四、加强培训,提升业务素质

对不同层次的财务管理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培训,通过学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强化财经法规执行的严肃性,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能力。

五、扎实开展助学工作,推进资助育人

1.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资助监管管理,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资助工作专项检查。

2.认真做好全省助学绩效评价工作。力争我市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工作在全省考核中持续保持名列前茅。

3.推进资助育人。开展选树优秀受助学生典型活动、福泽助学研学活动、资助演讲比赛、中职国家奖学金励志宣讲活动等。

4.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做好江苏省国家助学金资助申请平台推广运用工作。

5.开展江海阳光助学活动。继续开展“江海阳光.慈善助学”行动,加大资助力度,拓宽资助范围。

6.开展资助育人研究。拓展助学课题研究工作,不断丰富助学工作内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79.3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6.06万元,增长17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79.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79.3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79.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0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整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比例、基数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此项金额为2019年预算下达后追加,未包括在2019年初预算中。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二)支出预算总计179.36万元。包括:

1.教育(类)支出14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单位日常运转等。与上年相比增加3.16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住房保障(类)支出37.8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提租补贴的发放。与上年相比增加22.9万元,增长153.07%。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整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比例、基数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此项金额为2019年预算下达后追加,未包括在2019年初预算中。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152.6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14万元,增长20.66 %。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整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比例、基数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此项金额为2019年预算下达后追加,未包括在2019年初预算中。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26.7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8万元,减少 0.30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收入预算合计179.3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36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 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支出预算合计179.3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52.66万元,占85.11 %;

项目支出26.70万元,占14.89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9.3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0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整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比例、基数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此项金额为2019年预算下达后追加,未包括在2019年初预算中。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79.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0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整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比例、基数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此项金额为2019年预算下达后追加,未包括在2019年初预算中。

其中:

(一)教育支出(类)

其他教育(款)其他教育(项)支出141.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6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4.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5万元,增长82.90%。主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整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比例、基数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此项金额为2019年预算下达后追加,未包括在2019年初预算中。

2.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3.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45万元,增长229.11%。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整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比例、基数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此项金额为2019年预算下达后追加,未包括在2019年初预算中。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52.6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40.5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26万元、津贴补贴47.40万元、绩效工资11.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2.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4万元,住房公积金14.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9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0万元。

(二)公用经费 12.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0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0.98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工会经费1.50万元、福利费2.25万元、在职人员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0.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9.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06万元,增长17% 。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整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比例、基数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此项金额为2019年预算下达后追加,未包括在2019年初预算中。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52.6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40.5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26万元、津贴补贴47.40万元、绩效工资11.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2.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4万元,住房公积金14.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9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0万元。

(二)公用经费 12.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0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0.98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工会经费1.50万元、福利费2.25万元、在职人员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0.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2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60万元,比上年减少0.6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开支。

本单位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支出预算0.60万元,比上年增加0.2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按定额下达。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支出预算7.25万元,比上年减少1.0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按定额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4万元,其中: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 50万元( 含) 以上的设备0台(套) 。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共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2.3万元;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t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179.3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一般公共预算上级专项补助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南通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