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2-06 10:51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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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硕士研究生、中职职教高考、专转本、学业水平测试和军队飞行学员招录等相关招生考试工作。

(2)负责南通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政策宣传、命题、考试、阅卷、成绩发布、计划管理、录取等工作。

(3)负责全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负责全市中等学校学业水平测试、PISA测试、义务教育质量测试等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大学英语四、六级、全国英语等级、全国计算机等级各类非学历教育的资格、证书等级考试工作。

(5)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毕业生材料的初审和助学机构的年审评估工作,承担各类招生考试宣传资料和自考教材的征订、发放等工作。

(6)负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全国统考)的基础工作和组织工作。

(7)负责统计与发布考试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对招考人员开展专项培训。

(8)承担市(县、区)招生考试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市招生、考试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招生考试服务中心)(2)高等学校招生科(3)成人与中等学校招生科(4)自学与社会考试科(5)命题中心。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重点做好“四精、三高、两面对、一实现”。

“四精”即:精准把握新时代教育考试事业前进方向;精细落实教育考试招生具体任务;精严保障教育考试公平公正;精心做好教育考试招生各项服务。

“三高”即:以党建引领教育考试招生事业发展,高层次健全现代招考体系;抓实理论学习,弘扬招考精神,高品质锻造过硬招考队伍;把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融入全市教育工作大局,高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两面对”即:面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大形势,坚持“为党育人、为国选才”使命,以更高站位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增添招考动能;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风险挑战,坚持生命至上、考生至上,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平安招考“双胜利”。

“一实现”即:确保全年高质量实现“平安招考”目标。

重点工作是实现“六个聚力”。一是聚力把准党建引领“方向盘”,二是聚力守牢平安招考“生命线”,三是聚力架好服务考生“连心桥”,四是聚力打好继续教育“主动仗”,五是聚力铺就专业建设“快车道”,六是聚力奏响幸福招考“集结号”。

聚力把准党建引领“方向盘”。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抓手,始终坚持党对招考事业的全面领导,强化思想认识,指导招考实践,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展现招考担当。

聚力守牢平安招考“生命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的考试报名和组考工作,严防疫情不松懈,严抓监考教师队伍建设,严守考试安全底线,严格规范考务管理,严管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聚力架好服务考生“连心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聚焦人民需求,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考试的新道路上释放招考温度。拓展服务渠道,打造服务品牌,让数据多跑路、考生少跑路,提升教育考试的满意度。打通考前、考中、考后全流程服务链,提升考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聚力打好招考贡献“主动仗”。精心做好保苗育苗工作,为军队输送更多优质飞行学员,为国防现代化建设贡献“南通力量”。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切实构建继续教育融合发展大格局。统筹推进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社会考试,紧扣社会需求、紧贴地方实际,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招考力量”。助力“双减”政策,扩大高考、中考考评价影响,彰显教育考试贡献度。

聚力铺就专业建设“快车道”。完成机构专业化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招考专业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教育考试队伍建设,打造“职业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招考队伍。强化“科研强考”“宣传兴考”,不断提升教育考试的内驱力和外向度。加强内部治理建设,实现过程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

聚力奏响幸福招考“集结号”。弘扬招考精神,共建和谐氛围,共创幸福考试院。加强工作条件改善和品质提升,增强干部职工的获得感、归属感,提升幸福指数,激发干部职工把组织的关怀转化为工作动力,铆干劲、保质量,奋力开创教育考试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南通市教育考试院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3,815.3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358.73万元,增长10.38%。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3,815.3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3,815.3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7.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9.83万元,增长8.05%。主要原因是2023年目标考核奖等纳入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增加86.06万元;考试人数增加,物业管理费重新招标等原因,预算内项目支出经费增加33.7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20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8.9万元,增长12.14%。主要原因是研究生考试、成人高考、教师资格考试等考试规模增加,参考人数增多,收入、支出较往年提升。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3,815.3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3,815.36万元。

(1)教育支出(类)支出3,656.72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类考试、中考命题等,承担招生考试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市招生考试工作。与上年相比增加357.93万元,增长10.85%。主要原因是教育考试规模增加,参考人数增多,项目经费较往年提升。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58.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及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0.8万元,增长0.5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调整、变动。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收入预算合计3,815.36万元,包括本年收入3,815.3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7.96万元,占42.14%;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207.4万元,占57.86%;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支出预算合计3,815.3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30.3万元,占16.52%;

项目支出3,185.06万元,占83.48%;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07.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9.83万元,增长8.05%。主要原因是2023年目标考核奖等纳入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增加86.06万元;考试人数增加,物业管理费重新招标等原因,预算内项目支出经费增加33.77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607.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1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9.83万元,增长8.05%。主要原因是2023年目标考核奖等纳入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增加86.06万元;考试人数增加,物业管理费重新招标等原因,预算内项目支出经费增加33.77万元。

其中:

(一)教育支出(类)

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支出1,449.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9.03万元,增长8.95%。主要原因是目标考核奖等纳入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增加86.06万元;考试人数增加,物业管理费重新招标等原因,预算内项目支出经费增加33.77万元。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1.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51万元,减少0.82%。主要原因是人员新老更替,正常变动。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9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1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人员新老更替,正常变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3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7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5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07.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9.83万元,增长8.05%。主要原因是目标考核奖等纳入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增加86.06万元;考试人数增加,物业管理费重新招标等原因,预算内项目支出经费增加33.77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3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7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5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2.25%;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7.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仅在基本支出中定额安排。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9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招考能力提升培训的力度和广度,增加培训次数。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62.4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6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3,815.36万元;本单位共11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185.06万元,占财政性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023年度南通市教育考试院单位预算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