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2-06 13:47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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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主城区、通州湾示范区普通中学及创新区中学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课题申报、评审及管理工作。

2.负责主城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普通中学及创新区中学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和考试命题和质量监测工作。

3.负责主城区、通州湾示范区、苏锡通园区和创新区普通中学的各类学科比武及学科教师培训工作(含班主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日常工作及职称、优秀人才、各类评先表彰活动的初评推荐工作。

4.负责宣传国家、省和本级资助政策。负责组织全大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实施各级各类国家助学金、寄宿生生活补助、免费发放教科书和中职学校免学费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5.负责对市直属学校(单位)预算资金实施管理,集中办理各单位的会计业务(付款、记账、编制报表、整理会计档案等);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会计后续教育工作。

6.协助市教育局做好市直属学校(单位)的基本建设(重点工程、大型维修)项目推进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初中教研科、高中教研科、德育理论科、绩效考评科、学生资助和会计核算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以党建为统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压紧压实责任,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和情况报告制度。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常态化,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2.以研究为本职,提升队伍专业素养。本年度重要的研究活动分两种:一是管理中心主题沙龙活动。每周定期开展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教研员沙龙研讨活动,每次活动定主题,定主讲人,提升教研员队伍的专业素养。二是分学科参与各校研究活动。教研员每月至少一次入校参加学校的集体备课和课例研讨活动,以提升各校各学科的研究水平,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素养。

3.以调研为抓手,提高基层服务质量。形成教研员常态入校调研机制,听课指导全学科覆盖。开展基于实证的教学调研,对学校的学科教学提出指导意见和改进建议。

4.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把脉提高实效。充分利用教学诊断大数据,策划大数据背景下的教研主题,将教科研训工作朝着精准诊断、精准研判、精准指导方向推进。

5.以“双减”为契机,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持续深化市教科院“立学课堂”教学改革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双减”背景下的课堂教学研究。

6.以活动为平台,提升队伍区域影响。对青年教师的基本功加强培训、指导,组织各学科参加省市级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各类优课评比活动,使市直选手在各类大赛中保持区域领先优势。

7.以核算为手段,引领学校(单位)强化预算意识、均衡预算执行、规范资金使用、强化绩效考评,加强会计人员素质建设,通过各种培训,帮助上划学校了解、熟悉、掌握市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政策,帮助学校自行开展财务核算工作。

8.以精准扶贫为目的,加强工作对接,以信息化推动资助精准化。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根据各地实情,推动差别化确定资助比例和资助标准,努力实现资助对象精准、资金分配精准、资助标准精准、发放时间精准。

9.以“发展”为纲领,促进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发展型”资助南通实践。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巩固“保障型”资助的同时,推动学生资助向“发展型”拓展。树立资助典型,提升资助品牌影响力,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人、影响人、感召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南通市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147.0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360.64万元,增长45.86%。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147.0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147.0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7.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0.64万元,增长45.86%。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编制时人员为28人,上年编制预算时人数为18人,增加了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147.0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147.03万元。

(1)教育支出(类)支出881.82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发放人员工资、维持中心正常运转公用经费和实现中心6大职能所需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62.48万元,增长42.38%。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编制时人员为28人较上年编制预算时增加10人,增加了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65.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98.16万元,增长58.76%。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编制时人员为28人较上年编制预算时增加10人。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合计1,147.03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147.0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7.03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合计1,147.0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28.93万元,占80.99%;

项目支出218.1万元,占19.01%;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7.0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0.64万元,增长45.86%。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编制时人员为28人较上年编制预算时增加10人,增加了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147.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0.64万元,增长45.86%。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编制时人员为28人较上年编制预算时增加10人,增加了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其中:

(一)教育支出(类)

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支出881.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2.48万元,增长42.38%。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编制时人员为28人较上年编制预算时增加10人,增加了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9.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72万元,增长88.99%。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编制时人员为28人较上年编制预算时增加10人。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55.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44万元,增长42.63%。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编制时人员为28人较上年编制预算时增加10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28.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54.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74.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47.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0.64万元,增长45.86%。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编制时人员为28人较上年编制预算时增加10人,增加了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28.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54.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74.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1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南通市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南通市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8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心运行一年半的实际情况,对教师培训内容和金额进行增加和调整,以进一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完成职能目标。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5.1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5.1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1,147.03万元;本单位共5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18.1万元,占财政性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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