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通市教育局(汇总)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2-06 10:49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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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二)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分析研判与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指导所属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三)指导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学校思想理论建设、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学校做好维护政治稳定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四)指导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统战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侨联、台联、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五)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六)负责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其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国有资产、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八)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九)指导全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开展职业指导工作。负责社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推进构建全市终身教育体系。

(十)协助省教育厅和地方政府推进地方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十一)指导全市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科研、教育技术和校外教育等工作。协调、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和教师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拟订中等学校招生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教育类考试的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学籍学历管理。负责所属学校和市区高中学籍学历管理。

(十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拟订教育督导规章制度,负责对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新闻宣传办公室)、人事处(教师工作处)、组织宣传处(统战与群工处)、政策法规处(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行政服务处、行政执法处)、发展规划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监督与审计处、教育督导处、基础教育处(德育处)、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处(科学技术与产业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合作交流处)、市委教育工委秘书处、市直教育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江苏省南通中学,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南通市第二中学,江苏省南通田家炳中学,南通市小海中学,南通西藏民族中学,南通市启秀中学,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南通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南通市少年宫,南通市教育考试院,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南通市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江苏省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南通市虹桥二中,南通市跃龙中学,南通市新桥中学,南通市实验中学,南通市易家桥中学,南通市八一中学,南通市观河中学,南通市陈桥中学,南通市北城中学,南通市越江中学,南通市第二初级中学,南通市天生港学校,南通市幸福中学,南通市东方中学,南通市竹行中学,南通市通海中学,南通市天星湖中学,南通特殊教育中心,南通市崇川初级中学,南通市启秀市北初级中学,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实验中学。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2家,具体包括:南通市教育局(本级),江苏省南通中学,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南通市第二中学,江苏省南通田家炳中学,南通市小海中学,南通西藏民族中学,南通市启秀中学,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南通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南通市少年宫,南通市教育考试院,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南通市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江苏省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南通市虹桥二中,南通市跃龙中学,南通市新桥中学,南通市实验中学,南通市易家桥中学,南通市八一中学,南通市观河中学,南通市陈桥中学,南通市北城中学,南通市越江中学,南通市第二初级中学,南通市天生港学校,南通市幸福中学,南通市东方中学,南通市竹行中学,南通市通海中学,南通市天星湖中学,南通特殊教育中心,南通市崇川初级中学,南通市启秀市北初级中学,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实验中学。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推进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为师生上思政课制度,放大南通大学、通师高专两个思政课联盟载体影响力,构建“大思政”工作格局。落实“五育并举”机制,督促学校开足开好相关课程,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确保初中生近视率下降1个百分点,将劳动教育及研学实践活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动各地各校积极实施学生课间加餐,满足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召开家庭教育现场推进会,编写《南通市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

2.坚持把握教学质量生命线,不断巩固提升南通教育优势地位。加强“立学课堂”区域研究与实践,每季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组织评选“立学课堂”教学改革样板学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务实推进教学改革。推动学校聚焦学生、教师、教学内容“三要素”,在备课教案、作业设计等方面反复打磨,全面提高教学效率。加大创新人才和顶尖人才培养力度,为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差异化、个性化教学服务。推动学校遴选并引进更多优质社会资源进校园,参与课程改革、课后服务和假期托管,丰富优质育人资源。支持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新建学校实质性合作办学,共享管理、师资等优质资源。

3.坚持打造高素质校长和教师队伍,持续夯实教育发展之本。坚持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深入推进教育领域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大力建设“四有”好教师队伍。坚持“五个相结合”(入口关与培训关相结合、一线教学与教学科研相结合、集体智慧与个性特色相结合、年轻教师与成熟教师相结合、激励关爱与严格管理相结合),支持优质学校面向985、211和知名师范院校开展校园自主招聘,推进教师在一线培训、一线锻炼、一线提升。积极推进通师高专专升本工作,建好家门口的优质师范学校。推进实施校长职级制,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的、梯次分布的校长队伍。落实好《南通市中小学教师培养激励办法》,评选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育集体,深入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为教师安心、精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好环境。

4.坚持强化校园管理,守牢校园安全底线。全面推进全时段、全空间、全领域、全对象“四全”管理模式,推进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健全校园管理机制。推进智慧安防建设,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常识,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常态化督导、通报制度。组织第五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第八届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健全依法治校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每月一课活动,推动建立一批学校法治文化基地,提升学校法治文化特色品质。

5.坚持优质均衡发展,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坚持区域板块协调联动,建立基础教育资源需求预警机制,2023年,全市拟新建、迁建、改扩建中小学12所。开展提升办学条件专项行动,加快“新优质学校”建设,改进提升食堂、体育设施、专用教室、实验实训场所等必备条件。推进全域创建国家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指导各地依据创建时间表落实补短板、强弱项工作举措。启动实施主城区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主城区教育首位度。落实《南通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大会,推动职高教园区规划建设,鼓励更多人才留通就业、服务发展。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南通市教育局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86,562.1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6,048.94万元,增长16.23%。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86,562.1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86,562.1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49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677.65万元,增长17.46%。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增加、政策性调资等,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7,071.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8.71万元,减少8.17%。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数包含紫琅一小、通中附校、紫琅湖实验学校中创区拨入的课程基地建设专项经费。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86,562.1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86,562.14万元。

(1)教育支出(类)支出140,969.2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管理、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及其他教育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4,745.69万元,增长21.29%。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增加、政策性调资等,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5,592.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离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03.25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教职工数增加,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增加。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2023年收入预算合计186,562.14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86,562.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490.96万元,占96.21%;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7,071.18万元,占3.79%;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2023年支出预算合计186,562.1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67,067.12万元,占89.55%;

项目支出19,495.02万元,占10.4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9,490.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677.65万元,增长17.46%。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增加、政策性调资等,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79,490.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677.65万元,增长17.46%。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增加、政策性调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其中:

(一)教育支出(类)

1.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694.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9.48万元,增长37.19%。主要原因是教育局机关职工人数增加、政策性调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52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1万元,减少4.23%。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职能项目经费。

3.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1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万元,减少23.04%。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教师发展学院职能项目功能科目从“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调整为“其他教育支出(项)”。

4.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支出4,611.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09.78万元,增长70.68%。主要原因是紫琅一小、紫琅湖实验学校学生人数增加,新进教师增加,2022年年初预算数不包含市财政年内追加下达的新进人员工资。

5.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支出69,614.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11.6万元,增长22.34%。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数不包含市财政年末追加下达的初中学校教职工专项绩效工资,编制2023年预算时已将该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6.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支出37,014.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13.57万元,增长22.97%。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数不包含市财政年末追加下达的高中学校教职工专项绩效工资,编制2023年预算时已将该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7.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一初中、启秀中学部分职工项目功能科目由“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调整为“初中教育(项)”。

8.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支出11,128.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03.04万元,增长20.63%。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数不包含市财政年末追加下达的中职院校教职工专项绩效工资,编制2023年预算时已将该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9.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支出2,774.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7.09万元,增长26.27%。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数不包含市财政年末追加下达的特教中心教职工专项绩效工资,编制2023年预算时已将该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10.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支出6,369.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1.94万元,增长18.22%。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数不包含市财政年末追加下达的市考试院、市教科院等6家直属单位教职工专项绩效工资,编制2023年预算时已将该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9,858.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3.1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5,734.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0.15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增加,提租补贴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66,260.0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5,312.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0,947.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9,49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677.65万元,增长17.46%。主要原因是教育局机关职工人数增加、政策性调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66,260.0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5,312.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0,947.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5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0.48%;公务接待费支出40.7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9.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1.5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1.5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教育考试院、通大附中等单位职能项目安排公车运维费用,2023年仅由基本支出定额安排。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40.7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5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上级“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接待对象及标准。

南通市教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35.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2023年部门预算直属学校不再编制“会议费”。

南通市教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846.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7.5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青年教师人数增加,培训需求增加,培训费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39.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74万元,增长9.47%。主要原因是局机关职工人数增加,商品服务支出总额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5,171.07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721.39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75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4,374.68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6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37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11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186,562.14万元;本部门共371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9,495.02万元,占财政性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二、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四、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五、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十六、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023年度南通市教育局(汇总)部门预算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