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2-06 10:45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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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育行政干部培训的业务管理,参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发展规划工作,指导并协助市教育局管理全市中小学学校的校本培训;从事国家级、省级、市级教师教育的课题研究工作,推广名师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协助市教育局开展直属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协助市教育局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职称评审等工作,承担中共南通市委教育工委党校的相关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项目部、理论部和培训部。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3年学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聚焦教学质量提升主题,突出“研究、研发、研训”职能,以“精准化”服务为导向,把市教育局提出的“五结合”要求和培训项目、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无缝对接,构建南通教师高质量发展支持体系,加快造就“四有”好教师团队。

(一)抓党建、重引领,全面加强党对教师发展工作的领导

目标任务: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学深学透、融会贯通。

工作措施:

(1)加强师德教育。发挥市委教育工委党校职能,继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培训第一课程。开展学校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思政课专兼职教师培训、大中小幼思政一体化培训等,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重点提升学校治理和育人本领;开展“贯彻二十大、教师在行动”主题活动,开发推送地方党建视频课程。研发师德精品课程,加大师德典型宣传力度,办好“南通教师日历”“身边的好老师”“党员名师”等微信公众号栏目,继续打造师德建设高地。

(2)增强支部活力。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开展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活动。继续在各类高端研修班中组建临时党小组,开展“书记上党课”“党员上示范课”活动,继续实施“书记项目”“教师发展服务校校行”等活动,更好服务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偏远学校教师。

(3)狠抓意识形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学院工作特别是教师研训工作全过程,切实加强举办的各级各类研训活动,以及各类研训课程事前、事中、事后意识形态工作监督。加强学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筑牢“三微一端”等阵地。强化保密宣传教育,优化教育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处置等流程机制。

(4)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坚持严的主基调,压实政治责任。坚持日常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学习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专题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抓好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完善视、督导等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单位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严到底纠治“四风”,树立新风。

(二)抓品牌,循规律,打造南通教师发展新优势

目标任务:力争部分培养对象入选国家、省高端培养计划,获评苏教名家、省教学名师、正高级教师。培养对象凝练较为鲜明的办学理念或教学主张,形成理论和实践成果,获评省市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南通名师培养经验在省内外产生影响。

工作措施:

(1)突出目标引领。对培养对象进行“专业发展画像”,根据专业发展层次分类培养。对于发展较好的培养对象,每季度对照市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评审办法进行量化考核,以此促进培养对象不断进步。对于连续三季度专业考核仍没有进步的培养对象实行退出机制。

(2)突出学术引领。充分发挥培养对象导师的引领作用,其中部分培养对象凝练办学思想或教学主张。常态化开展主题读书活动、课题研究,学院微信公众号开辟培养对象“教育博客”专栏。在11月15日举行“1115”培养工程专题研讨会。

(3)突出实践引领。通过专家定期上门听课、每季度至少一次教学展示课、举行“1115杯”课堂教学比赛等方式,引领培养教师扎根课堂。“把每一堂课都当公开课上”,努力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对于教学工作量不达标,教学质量之后的培养对象建立退出机制。

(4)突出示范引领。把培养对象服务校本培训、区域教师发展所开展的工作作为培养周期考核的重要指标,引领培养对象更好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为本校、本区域教师发展做贡献。

(三)打造新入职教师规范化长训品牌。

目标任务:加强局直学校新入职教师培养,帮助新入职教师特别是非师范类毕业生,更快更好地转变角色、融入教师职业、适应教师岗位、夯实教学基本功,切实提高新入职教师的职业素养、教学技能,站稳讲台,并为站好讲台打基础。

工作措施:

(1)常态化规范培训。按照培训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培训计划,市校协同,搭建学习共同体平台,重点加强课标学习、教材解读、教学设计、基本功、命题考试等培训。每月至少为新教师举办一场市内特级教师示范课活动,帮助新教师取法乎上。

(2)关注心理需求。组织客籍新教师参加“南通行走”活动,实地感受南通人文底蕴,激发新教师从教热情。开展“情暖新教师”关爱行动,纾解新教师精神压力,增强新教师幸福感和获得感。

(3)搭建展示舞台。融竞赛与培训为一体,举行演讲、书法、读书、教育案例、模拟上课等系列新教师基本功展示和比赛活动。

(4)组织阶段考核。新教师在期限内完成《南通市局直学校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实践手册》,带教方完成2022年新入职教师第一阶段考核工作。

(5)启动新一轮培训。筹备2023年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完成培训方案、导师聘请等工作。举行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开班活动,各学段、各学科常态开展规范培训。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59.4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45.88万元,增长46.52%。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59.4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459.4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9.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5.88万元,增长46.52%。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长。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459.4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459.47万元。

(1)教育支出(类)支出358.4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育行政干部培训的业务管理,参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发展规划工作,指导并协助市教育局管理全市中小学学校的校本培训;从事国家级、省级、市级教师教育的课题研究工作,推广名师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协助市教育局开展直属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协助市教育局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职称评审等工作,承担中共南通市委教育工委党校的相关工作。与上年相比增加121.56万元,增长51.31%。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长。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00.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4.32万元,增长31.72%。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2023年收入预算合计459.47万元,包括本年收入459.4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9.47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2023年支出预算合计459.4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19.47万元,占91.29%;

项目支出40万元,占8.71%;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9.4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5.88万元,增长46.52%。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长。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59.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5.88万元,增长46.52%。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长。

其中:

(一)教育支出(类)

1.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科目调整为其他教育支出。

2.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支出358.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3.56万元,增长83.91%。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长。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2.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6万元,增长30.5%。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增长。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58.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36万元,增长32.63%。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提租补贴增长。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19.4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79.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二)公用经费39.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9.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5.88万元,增长46.52%。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长。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19.4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79.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二)公用经费39.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30.3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去年相比,本年度教师培训场次、人次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459.47万元;本单位共3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0万元,占财政性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023年度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单位预算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