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教育局(本级)2016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11-07 11:02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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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内设处室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南通市教育局机关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南通市教育局机关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实施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师范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其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 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4. 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基础教育教学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 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统筹管理社会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推进构建全市终身教育体系。指导并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

6. 协助省教育厅和地方政府推进地方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7. 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指导教育科研、教育信息、教育装备、勤工俭学和校外教育等工作,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市教育教学研究。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8.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团和老干部工作。

9. 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教师培训工作。

10. 统筹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师范学校学历教育和招生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考试、考核,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负责局直中学初中和市区高中学历和学籍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籍管理。

11. 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指导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负责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测试管理工作。

12. 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校园突发事件。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13. 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14.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处室情况

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宣传处、人事与师资处、政策法规处(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行政服务处)、发展规划与财务处、审计处、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德育办公室)、社会教育与国际合作交流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语言文字工作处、安全保卫监督管理处、督学工作处。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南通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通政发〔2016〕67号)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并实施。组织对各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开展第二轮市级专项督导、监测。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综合得分为87.03,比上年提高5.27分。新增70所学校通过义务教育现代化评估认定。

2.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市新增普惠性幼儿园15所,新开工建设幼儿园18所,新增4个省级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启动首次监测。全市新建、迁建、扩建14所中小学校,缓解部分学校班额过大问题。新增4个省级薄弱初中建设项目。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新增5个省级普通高中课程基地。

3.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有序推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纳入《南通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市政府已印发。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特色职业学校)、省现代化实训基地已于11月底报送相关材料,我市遴选推荐了南通中专、如东中专和如皋中专申报省首批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推荐7所学校申报省现代化实训基地。成功创建5个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的省中职学校现代化专业群,创成数列全省第一。全面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制订的试点工作任务书通过教育部审定,遴选15所职业院校、17个项目为市级试点项目,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南通市现代学徒制试点专项建设经费奖补意见》。

4. 支持在通高校内涵建设,出台《南通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建设经费奖补意见》(通教高职〔2016〕13号)。主动与省教育厅对接,争取将通师高专、南通卫校的升格列入省高校设置“十三五”规划,省厅高校设置“十三五”规划正在编制。推动天津大学、密歇根大学和南通高新区三方深层次合作,形成《共建南通联合研究院工作会谈纪要》,“TJU-UM联合研究院”在通建立,服务我市产业转型发展和高端创新人才培养。

5.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多种多样的中小学德育研讨和展示交流、德育工作测评、示范性德育基地评估等活动,形成了如师附小、通师一附等一大批在省内外享有盛名的德育品牌,我市文明礼仪教育经验全省推介。新增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5所,省级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获奖12人。出台《南通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试行)》(通政规〔2016〕4号),126所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

6.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新增省教学名师19人,通过率全省第一;新增省特级教师29人,通过率全省第三。南通名师工作室建设经验在《中国名师工作室发展报告》中作为地区发展样本作专门介绍。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户南通,出台《南通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6〕107号)。

7. 全面加强校园生态文明建设,组织专题培训,提升教师生态环境教育水平,8所学校被评为省绿色学校。积极开展省文明单位(校园)创建工作,5所学校蝉联省文明单位(校园),新增5家省文明单位(校园)。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责任制实施办法》《南通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依托安全教育平台,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全市1001所、1.8万名教师、74.5万中小学生参加,受到中国教育学会充分肯定。

8. 全面完成《市委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市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南通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南通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实施方案》中涉及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加快实施高等教育国际开放合作项目,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建设,办好继续教育、特殊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

9. 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中央创新区建设的总体部署,积极谋划中央创新区教育版块建设,制定《中央创新区基础教育配套建设方案》。全面完成市政府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新增普惠性幼儿园15所,新开工建设幼儿园18所。全市新建、迁建、扩建14所中小学校,缓解部分学校班额过大问题。建成203所数字化校园,完成5809个微课资源开发,建成“慧学南通”公益助学平台。全市126所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69件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100%。南通教育援藏、援青、援疆工作突出,受到受援地区充分肯定,《中国教育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全面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导工作创新加快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台湾地区开展基础教育交流合作,两岸建立师生常态化互访合作交流机制。106件市领导批示件全部落实、反馈。

第二部分     南通市教育局机关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3张表) 

   

 第三部分  南通市教育局机关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机关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00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90.03万元,减少16.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教育审核后直接下达市本级各单位。其中:

(一)收入总计30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04.42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减少593.61万元,减少16.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教育审核后直接下达市本级各单位。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 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3.58万元,为教师经济房政策性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3.58万元,增长10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3008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类)支出2949.32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92.62万元,减少16.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审核后直接下达市本级各相关单位。

2. 其他支出(类)58.68万元,本年度主要用于校园足球专项及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专项。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机关本年收入合计30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4.42万元,占99.88%;其他收入3.58万元,占0.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机关本年支出合计3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80.26 万元,占55.86%; 项目支出万元1327.74万元,占44.1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机关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004.42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93.61万元,减少16.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审核后直接下达市本级各相关单位。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教育局机关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004.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93.61万元减少16.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审核后直接下达市本级各相关单位。

南通市教育局机关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136.97万元,支出决算为300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专项经费指标。其中:

(五)教育支出(类)

1. 教育管理事务(款)2391.31万元

①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0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82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追加教育局机关人员调资经费及上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奖。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68.30万元,支出决算为53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8%。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个别项目因客观原因当年未能全部实施。

③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3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87%。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立项目因一些客观原因当年未能及时完成。

2.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决算数为34.63万元,为年内省拨专项经费。

3.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决算数为519.79万元,为年内下达的教育专项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297.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审核后直接下达市本级各相关单位。

(二十一)其他支出(类)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决算数为58.68万元,为年内下达的校园足球专项支出49.9万元、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专项经费支出8.78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机关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0.2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8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94.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教育局机关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5.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0.20万元,减少16.93%。主要原因是教育专项经费支出减少。南通市教育局机关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36.97万元,支出决算为294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人员调资经费及上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奖以及教育专项(教育附加)经费指标。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机关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0.2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8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94.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机关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7.25%;公务接待费支出4.4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2.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5.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2.8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因公出国(境)人数增加2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4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姜学勤赴台湾经费2万元、李俊华赴南非及纳米比亚经费3.3万元、樊建清和沙晓峰赴韩国经费0.6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单位无公务车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2万元,完成预算的29.45%,比上年决算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为控制接待标准,压缩开支。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786人次。主要为接待接待省内教育考察团以及日常各类公务接待等。

南通市教育局机关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75.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3.69%(决算数含教育费附加支出,预算数与决算数口径不一致),比上年决算减少50.65万元,主要原因为专项经费指标减少、压缩会议规模、节约开支;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02个,参加会议24332人次。主要为召开单位及处室各类教育管理、业务工作会议。

南通市教育局机关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33.25万元,完成预算的205.25%(决算数含教育费附加支出资金安排的支出,预算数与决算数口径不一致),比上年决算减少191.64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度培训中含骨干教师培训费支出,本年度培训项目经费指标下达各市直学校(单位)。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78个,组织培训15016人次。主要为培训各类师资及各业务口的教育管理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58.68万元,本年支出决算58.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58.68万元,主要是用于为年内下达的校园足球专项支出49.9万元、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专项经费支出8.78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94.20万元,比2015年减少64.68万元,降低24.98 %。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拨款指标比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