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教育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8-29 13:57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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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实施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师范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其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4.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基础教育教学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统筹管理社会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推进构建全市终身教育体系。指导并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

6.协助省教育厅和地方政府推进地方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7.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指导教育科研、教育信息、教育装备、勤工俭学和校外教育等工作,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市教育教学研究。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8.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团和老干部工作。

9.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教师培训工作。

10.统筹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师范学校学历教育和招生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考试、考核,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负责局直中学初中和市区高中学历和学籍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籍管理。

11.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指导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负责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测试管理工作。

12.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校园突发事件。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13.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13个,包括办公室、组织宣传处、人事与师资处、政策法规处(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行政服务处)、发展规划与财务处、审计处、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德育办公室)、社会教育与国际合作交流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语言文字工作处、安全保卫监督管理处、督学工作处。本部门下属单位17家,包括:江苏省南通中学、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南通市第二中学、南通市第三中学、南通市启秀中学、南通市小海中学、南通西藏民族中学、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南通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南通市教育考试院、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南通市少年宫、南通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南通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9家,具体包括:南通市教育局本级、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南通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南通西藏民族中学、南通大学附属中学、江苏省南通中学、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江苏省南通田家炳中学、南通市少年宫、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南通市第二中学、南通市教育考试院、南通市启秀中学、南通市小海中学、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南通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南通市老年大学。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强基固本,改革创新,努力推动南通教育全面迈向质量新时代”的主题,聚力放大优势、弥补短板、突破瓶颈、提升贡献四项任务,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推进教育现代化市级示范区建设,我市教育现代化监测综合得分87.72分,比上年提高0.69分且高于全省综合得分7.48分,保持苏中苏北首位。

2. 全面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全市新开工建设幼儿园18所,新增省优质园25所,通过省优质园复审179所,省优质园占比达到73.5%。全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14所,完成校舍改造36.87万㎡,加快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现象,全市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起始年级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积极推进优质高中建设工作,通大附中晋升省四星级普通高中。加强普通高中特色学校(项目)建设,修订完善《南通市普通高中特色学校(项目)建设评估标准》,建设特色学校(项目)18个。成功申报省级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小学特色文化建设项目、薄弱初中建设项目、高中课程基地建设项目、特殊教育发展工程项目共19个。

3.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出台《南通市职业教育服务“3+3+N”重点产业发展意见》,新组建产教联盟3个,成立政产学研协作基地6个。举行南通—台湾高校产学研项目恳谈活动并签订合作协议21项。市政府与南通大学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南通大学、南通职大、南通航院、江苏工院成为江苏省高水平大学(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商院成功立项建设“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职院”。在通高校主动对接地方产业发展,新增专业38个,淘汰专业8个。3所中等职业学校通过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评审验收,7个专业群被认定为省现代化专业群,6个实训基地被认定为省现代化实训基地,4个工作室被认定为省级职教名师工作室,均列全省前三。积极推进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出台《南通市现代学徒制专项建设经费奖补意见》等8项办法和制度,具体做法两度在全省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交流。

4. 大力发展社会教育,建成全国社区教育示范街镇12个、全国城乡社区教育特色学校8所,建成省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19个、省级居民学校204所、省教育服务“三农”高水平示范基地2个,启东市、通州区建成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通州区成为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港闸区学习型村居建设经验全国交流,南通开发区社区学院成立,南通开大获评省首批社会教育百强单位,南通市老年大学被评为全国示范老年大学。天津大学—密西根大学(南通)联合研究院成立,北外附属如皋龙游湖外国语学校、苏通园区诺德安达国际学校等项目加快推进。通台、通港教育合作交流、教育对接服务上海活动积极开展,入选省华文教育基地学校3所。开展了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我市60周岁及以下居民普通话普及率达96.39%。

5. 持续深化各项教育教学改革,评选南通市第二届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优秀案例20个,“构建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体系”“区域职业教育发展体制创新”入选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动学校德育改革,5所学校入选江苏省首批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召开各学段现场推进会,宣传、推广教学改革先进经验和有效模式,新增5个省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机制逐步完善,完成全市6、8、9年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通师二附入围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为全省教育系统首家。我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和高考总均分、本一本二录取率等主要指标继续全省领先,对口单招本科上线率、上线人数名列全省第一。获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类29项、职业教育类18项,其中特等奖5项、一等奖16项。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我市作为全省唯一的地区入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首批10个试点地区,57所中小学校成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获“省长杯”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3项冠军。新增102所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我市在教育部召开的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推进艺术中考改革,研制初中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6. 继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评选表彰南通市第十四届“园丁奖”10人、第七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10个,1人获“江苏最美职教教师”称号。深入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推进33个南通市中青年名师工作室建设,新增“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5人、正高级教师15人,3人入选国家教学名师。李吉林、李庾南被推选为“当代教育名家”。李吉林儿童情境学习专著英文版全球发行,中国情境教育儿童学习范式国际研讨会在通举行。初中数学“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法第二期全国研修活动成功举行。我市获全省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22个、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3个,名列全省第一。建设第二批市、县级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23个,培育乡村骨干教师675名,首批6个培育站被评为省优秀站。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如皋市、如东县、海门市、通州区等地探索建立教育部门统筹教师资源配置、学校负责岗位聘用新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常态化流动制度,符合条件的教师交流轮岗比例达到18.6%,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

7. 进一步健全教育治理体系,完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7个县(市、区)接受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现场检查。启动新一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实施 “全面改薄”、校园安全等工作专项督导,开展了市区学校发展性综合督导。加强教育法治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创建第八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13所,市级示范校比例达到90%以上。崇川区成为全市首个省级依法治教改革试点区。扎实推进“国家级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创设的“1+8+N”机制和“六动六全”格局“南通模式”全国推广。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学生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制度全面实施,相关做法被中央综治办作为经验推介。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南通市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办法》,规范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行为,推进县域教育内审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市教育局及5个县(市、区)教育局在全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中获优秀,优秀率全省领先。平安招考目标顺利实现,高考考务工作获全省一等奖第一名。

8.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5+2”专项行动,实施教育热点问题整治和党风廉政建设督导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职业学校有偿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关联等问题,开展重点排查、联合检查和突击抽查67批次。开展市教育局机关内部督导、在通高校自查自纠、县区学校巡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实现全覆盖。全市教育系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03起,通报典型案例9起。


第二部分   南通市教育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本级)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259.4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1.49万元,增长8.3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3259.4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259.49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55.07万元,增长8.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3259.49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类)支出3093.87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4.55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48.6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与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8.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的功能科目从“205—教育支出类”调到“221—住房保障支出类”,从而导致住房保障类支出比去年增多。

3.其他支出(类)支出16.98万元,主要用于校园足球专项。与上年相比减少41.7万元,降低71.06%,主要原因是上年开展了校园足球教练员等培训活动,支出较多,且今年公众责任保险经费指标直接下达至相关直属学校。

4.结余分配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本级)本年收入合计 3259.4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9.4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本级)本年支出合计325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66万元,占58.43%;项目支出1354.83万元,占41.57%。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本级)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259.49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5.07 万元,增长8.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教育局(本级)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 3259.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5.07万元,增长8.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南通市教育局(本级)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64.6万元,支出决算为325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据是全口径的,包括年初预算、专项资金、省下指标以及年内追加的人员经费指标等。其中:

(一)教育支出(类)

1. 教育管理事务(款)2360.66万元

①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48.42万元,支出决算为186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追加教育局机关人员调资经费及本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奖。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53.15万元,支出决算为46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1%。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因客观原因当年未能全部实施。

③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普通教育(款)51.19万元

①学前教育(项)。决算数为4.25万元,为上年结转的本年使用的省拨普通话推广专项经费。

②初中教育(项)。决算数为40.94万元,主要为年内下达的省拨专项经费(体卫艺省级补助)以及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省拨专项经费(学生资助工作奖补经费等)。

③高中教育(项)。决算数为6万元,为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省拨专项经费(师资队伍建设第二批专项经费)。

3.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139万元,为年内下达的省拨社会教育专项经费。

4.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决算数为543.02万元,为年内追加下达的教育专项资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148.64万元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4.39万元,支出决算为84.39万元,100%完成年初预算。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8.64万元,支出决算为6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补助政策调整,财政追加下达提租补贴指标。

(三)其他支出(类)

1.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9.47万元,为校园足球专项支出。

2.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7.51万元,为校园足球办工作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本级)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904.6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722.1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82.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教育局(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2.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96.77万元,增长10.07 %。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人员调资经费及本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奖以及教育专项(教育附加)经费指标。南通市教育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64.6万元,支出决算为 324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7.0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教育局机关人员调资经费及上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奖。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904.6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722.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82.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本级)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10.6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74.3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3.6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5.6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10.6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比上年决算增加 4.71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因公出国(境)人数增加2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4 个,累计 6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王笑君、张华赴台湾经费4万元,金海清赴香港、澳门经费1.52万元,姜学勤赴香港经费1.11万元,姜学勤、陈斌赴台经费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单位无公务车辆。

3.公务接待费  3.66 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3.66万元,完成预算的 24.38%,比上年决算减少 0.76 万元,主要原因为控制接待标准,压缩开支。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省内教育考察团以及日常各类公务接待等,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39  批次, 436  人次。

南通市教育局(本级)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32.32万元,完成预算的 29.87 %,比上年决算减少43.05万元,主要原因为专项经费指标减少、压缩会议规模、节约开支。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76 个,参加会议 8678 人次。主要为召开单位及处室各类教育管理、业务工作会议。

南通市教育局(本级)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64.24 万元,完成预算的 56.64%,比上年决算减少69.0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骨干教师等相关培训项目专项经费指标直接下达至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办理,委托其代为办理。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48 个,组织培训  6623 人次。主要为培训各业务口的教育管理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教育局(本级)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16.98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16.9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9.47万元,为上年结转下达的校园足球专项支出。

2.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7.51万元,为上年结转下达的校园足球办工作经费。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2.53 万元,比2016年减少11.67万元,降低 6.01 %。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7.3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7.3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7.34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  0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