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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06 字体:[ ]

国教督办〔20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战略部署,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加强督导检查,自2013年全国实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以来,各地按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国教督办〔2015〕3号)要求扎实工作,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涌现了一批在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措施保障、结果运用等方面成绩显著、效果明显的创新县(市、区)。

  按照《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28号)要求,在相关省(区、市)推荐基础上,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材料审查、实地核查,认定北京市东城区等208个县(市、区)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现予以公布。

  希望获得创新县(市、区)称号的单位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助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办将适时组织对已获得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进行复查。

  附件:第二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名单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