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及证书领取相关事宜通知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11-06 14:29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24号),我局组织了南通市2018年下半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格检查等相关程序,经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定,164人通过资格认定,4人不予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南通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反映。为便于核实, 反映情况务请署本人姓名和通讯方式。通信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综合楼915室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85215753。

通过本次资格认定的人员,请于11月21日-30日到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311办公室领取证书(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领取时须凭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地址:南通市北朱家园路32号,联系电话:81029813。

附件: 2018下半年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南通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6日


附件:2018下半年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认定结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