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南通市启秀中学、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初级中学施教区优化与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施教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12-18 12:4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了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程,提高决策质量,经研究决定召开听证会,对《南通市启秀中学、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初级中学施教区优化与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施教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听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月10日上午9:30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24号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听证会参加人遴选办法

(一)遴选主体

听证会的组织机关承担听证人遴选工作。

(二)遴选范围

1.施教区范围及周边居民代表12名

2.施教区范围内街道(中创区、开发区)代表4名

3.社区代表4名

4.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

5.施教区范围内学校代表3名

6.法律专业人士代表 1人

7.施教区周边企业及商户代表2人

(三)遴选条件

1.听证参加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2.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3.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制件;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听证参加人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

5.需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

6.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如实、客观反映自身意见。

(四)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在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听证会公告。

2.报名阶段: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渠道提交报名材料。

3.资格审查:遴选主体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等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报名时间排序。

4.名单公示:遴选主体将听证人名单在发布公告的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反馈,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二、听证事项

拟划定的施教区范围是否合理,对划定施教区有何意见、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

1.施教区范围及周边居民代表12人

2.街道代表(含中创区、开发区)4人

3.社区代表4人

4.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

5.学校代表3人

6.法律专业人士代表1人

7.周边企业、商户代表2人

四、报名办法

从即日起接受听证参加人报名。报名时,请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并以电子邮件或者书信的方式报名。申请作为听证参加人参加听证会的,需在《听证会报名表》中表明对听证事项所持观点和意见,并提前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本公告中已包含听证会材料,不再另行送达。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8日17时30分。

电子邮箱:373235515@qq.com,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 6 号南通市教育局,邮编:22600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附件1:南通市启秀中学、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初级中学施教区优化与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施教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听证参加人报名表.pdf

附件3:听证会参加人遴选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