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毕业生在通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8-02 20:1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各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集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职业院校在人力资源培养、配置和使用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人力资源快速集聚,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保障,结合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毕业生在通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各院校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要充分整合校内资源,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经费、人员、场地”四到位;要制定部署应对疫情、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预案,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全力促进毕业生就创业工作;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在通就业创业工作,将促进毕业生在通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抓手,着力提升毕业生在通就创业数量和质量。

(二)加强就业工作规范管理。各院校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度,加强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监测,建立就业统计工作责任制,健全毕业生参与的就业状况核查机制;要构建毕业生就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二级部门(单位)就创业工作进行考核,综合考量就业状况与在通就创业状况、就业指导服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内容。

(三)加强就创业队伍建设。要加快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中充分考虑指导教师的工作性质和工作业绩,予以适当支持;要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培训机制,将就业政策、就业统计、就业管理等作为主要内容,重点针对辅导员、班主任等就业工作人员开展定期培训和集中轮训,全面提高就业工作队伍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注重宣传引导

(一)深化思想教育。各院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论述,教育毕业生坚定爱国主义理想信念,树立务实的就业观和正确的成才观,把职业选择与国家发展、社会需求相结合,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鼓励毕业生在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院校要积极开展关于国家和省、市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普及,尤其是要加强对我市人才新政的宣传解读,运用年轻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围绕毕业生最为关注、关切的问题进行详细政策解读,帮助毕业生知晓政策、用好政策,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三、加强就业指导

(一)深化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在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和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背景下,各院校要进一步重视对学生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教育,构建全过程的职业生涯发展教育体系,在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安排、教学环节组织等各方面,促进生涯教育与人才培养充分融合。

(二)创新就创业指导服务形式。各院校要积极开发网络课程,以在线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就业咨询等形式,加强对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加强求职心理疏导,组织有经验的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推出一批在线咨询指导课,开通心理热线;深化协同合作,推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学校间、院系间交流与联动机制。

四、强化服务保障

(一)健全精准信息服务机制。各院校要紧贴专业、行业特点,主动加强与专业匹配度高的我市用人单位联系,特别是加强与我市各大企业、大工程、大项目以及重点引进的招商引资企业深度对接,积极拓宽就业渠道;要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需求数据库,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供需智能匹配,切实增强就业服务成效。通过“一生一策”、“一企一策”,提高服务有效性。

(二)积极开展线上招聘服务。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各院校须暂停一切毕业生现场招聘活动,不得接待用人单位进校宣讲,已定的宣讲会、招聘会应推迟或取消;要充分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大力推行网上招聘服务,举办线上招聘活动,实行网上供需对接、网上资讯发布、网上信息交互、网上面试、网上签约。

(三)关注重点毕业生群体。要加强分类指导服务,精准推送个性化需求与就业信息,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零就业家庭和疫情重点地区毕业生等群体,要建档立卡,一人一档,补充和完善学生数据库,把工作做实做细;针对毕业生“慢就业”现象,要在精准排摸的基础上进行详细分类,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以便分类指导,做好就业心理咨询;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档在学校保留两年,待落实单位后再及时办理就业手续。

南通市教育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