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首轮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后续相关安排公告(一)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12-05 17:1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首轮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预报名已全部完成。根据既定流程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本轮公开招聘仍为四个批次,原定分别在北京、武汉、南京地区设立考点的“现场资格审核、综合评价”等环节改为“网络提交材料,再予集中审核、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安排

预报名系统初审通过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名表》、《岗位简介表》可点击南通教育局官网(http://jyj.nantong.gov.cn)首页“2023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公告飘窗下载)。

1.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清单

填写完整的《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首轮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贴照片、本人签名后扫描)(WORD格式、PDF格式各1份);

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合成1页,PDF格式);

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PDF格式);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PDF格式);

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PDF格式);

党员、预备党员证明(PDF格式,如有请提供);

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等证明材料(PDF格式,如有请提供);

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PDF格式,如有请提供)。

其他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PDF格式)

考生需另附材料目录份(WORD格式),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责。

2)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材料需按目录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按要求建立文件夹,打包压缩后按要求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

2.材料审核与综合评价

南通市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组依据《公告》要求,对照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符合要求的材料,由工作小组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综合评价环节),综合评价低于70分为不合格。现场交流(面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时间安排

选择报考北京考点、南京考点、武汉考点等前三各批次及名校优生专项岗位的考生,请于2022121218:00前提交相关材料。符合《公告》条件,兼名校优生专项和其他岗位的考生,审核材料只需提交1次(提交至“名校优生”专项的指定入口)。

招聘工作小组在材料提交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公布相应考点未达到开考比例需相应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计划统一安排至南通考点(第四批次)招聘。相应考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由工作小组电话通知,可改报同考点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212159:0017:00

南通考点(第四批次)执行本批次及前三批次未完成计划,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

三、其他事项

1.相关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请考生妥善保存所提交材料,待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提交后将不可修改。

2.考生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考生应妥善保管本次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工作小组将在面试前再次组织查验。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综合评价结果由招聘工作小组告知本人考生如对资格审核、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结果后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20221214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陈述申辩电话:0513-85098830

4.资格审核、综合评价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启动面试等其他后续工作,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公告或通知。

咨询电话:0513-850988300513-85098840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初审通过人员材料提交说明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教育局

2022125


附件:初审通过人员材料提交说明(1205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