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的公示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等规定,南通市教育局决定就《南通市启秀中学、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初级中学施教区优化与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施教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
经过自愿报名、推荐等方式,我局共确定28名听证参加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根据《听证会参加人遴选办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反馈,联系电话:0513-89121339。
南通市教育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