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从“头”开始 生命幸“盔”有你 倡议书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5-12 10:5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位家长朋友: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使用方便,成为广大市民的主要交通工具,但也因其速度快、安全防护能力弱,导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据事故伤亡统计分析,颅脑损伤是造成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重伤和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权威部门研究结果表明,在交通事故中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防止85%的头部伤害,可以有效减轻事故伤害程度,赢得保护生命最宝贵的机会。

为此,南通市公安局、南通市教育局联合向全市学生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骑行时佩戴安全头盔。请各位家长朋友积极响应号召,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时,建议儿童一并戴好安全头盔)。

二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各位家长朋友做好榜样、当好表率,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购买、不驾驶超标电动车,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自觉做到靠右通行、各行其道,不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三是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上路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上路骑行电动自行车。家长要教育可以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孩子,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不互相追逐,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越线停车。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横过道路时,要下车推行,走人行横道,不得在道路上随意斜穿。

各位家长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防范交通事故发生,为我们安全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祝各位家长出入平安,家庭幸福!祝各位同学学习进步,健康成长!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南通市公安局  南通市教育局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