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06 16:08 累计次数: 字体:[ ]

                                            序  言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市在全省江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加速推进阶段,是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制定好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教育事业率先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南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一五”以来,我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2010年,全市实现教育经费总投入86.8亿元,是“十五”期末总投入的两倍;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62.4亿元,比“十五”期末增长124%;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21.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化解基本完成,城乡同步的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全面实施。教育管理体制加快完善,办学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实施。

    基础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高水平普及,全市现有小学347所,初中193所,所有学校均建成合格学校,小学入学率、巩固率保持100%,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100%、99.6%,初中毕业升学率达99%,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7%。学前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现有幼儿园374所,已建成省优质幼儿园226所,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6.6%。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全市现有普通高中57所,所有普通高中均成功创建省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其中四星级普通高中比例达29%。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区域素质教育形成特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基础教育质量处于全省领先的地位。

    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全市现有五年制高职3所、中等职业学校41所,其中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所,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8所、三星级中等职业学校9所,建成省级以上示范专业47个。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逐步完善,全市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3.9年。全市现有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109所,已创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6个、省级社区教育培训学院4个、省级社区教育中心18个。

    高等教育迈入大众化阶段。全市现有普通高校6所(含高职院校),其中国家级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所,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1所,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8.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7.7%。高校现有4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4个省级特色专业、品牌专业建设点和特色专业建设点;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由南通大学等6所高校构成的南通高校教学联合体顺利组建,教学水平实现整体提升,5所院校获得教育部本(专)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等级。

    教师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99.6%、99.9%、99.5%、99.1%、94.2%,高校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比例达56%。“十一五”期间,新增江苏省特级教师64人、市政府“园丁奖”获得者48人;全市中小学现有学科带头人186人、骨干教师314人;在通高校现有双聘院士4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2人、省级教学名师11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1个。

    教育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实现了“校校通”, 建成校园网561个,现有计算机11万余台,建有多媒体教室8200余个。区域教育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市所有县(市、区)教育发展水平均基本达到教育现代化的省定标准,被省政府授予“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县(市、区)”称号。

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市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表1:“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表

指  标

“十一五”目标

2010年实绩

1.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入园率(%)

96

96.6

2.义务教育巩固率(%)

100

99.6

3.初中毕业升学率(%)

97

99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5

100

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50

37.7

6.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13.5

13.9

7.公共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

21

21.2

8.省级以上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所)

7

8

9.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70

79

10.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75

89

11.普通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75

80

12.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

5

5.7

13.职业高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90

95

1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双师型”教师比例(%)

50

52

 

第二节  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整体发展水平、人才培养模式、服务能力与南通经济社会现代化战略目标相比,仍有较大距离,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非常艰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亟待解决:

    教育投入还不能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虽然我市教育经费投入增长幅度较大,但仍然不能满足各类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债务还未得到有效化解,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比例明显偏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投入不足,高等教育办学经费比较紧张。

    国民教育体系还不够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不顺,保障水平不高,保教能力不强,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仍处在较低水平;农村义务教育有待加强,高中教育持续高位发展能力不强,特殊教育体系还不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式有待拓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办学质量需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本科专业覆盖面不宽,研究生教育规模偏小;成人教育、继续教育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

    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还不高。城乡教育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同一区域学校之间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的差距仍然比较大。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高标准、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影响了基础教育质量的全面巩固与提高。

    师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教育改革发展还不相适应,新师资质量不高,中小学教师学科、质量结构性矛盾突出,影响基础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不高;高校高水平师资偏少,少数院校的基础课和新兴学科专业的专任教师比较紧缺。

    教育培养模式有待进一步改善。中小学片面追求升学率现象仍然存在,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较为突出,课程、课时、教学内容安排不规范,忽视音体美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有待进一步改进;高等教育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能力不强。

 

第三节  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在全省江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加速推进阶段,是加快建设江海交汇的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构建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时期。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的确立,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的形成,既对南通教育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也为南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十二五”时期,我市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以自主创新带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竞争力提升,迫切需要教育提供大批高层次专业人才、多门类的技能型人才和丰富的高素质人力资源。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也不断增长。办高质量、高水平、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障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不断满足群众对教育的新需求,既是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抓住机遇,不断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彰显特色,发挥优势,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办好惠及百姓的民生教育,构建整体领先的优质教育,深化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打造持续创新的品牌教育,为全市基本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是历史赋予南通教育的重大使命和责任。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第四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强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建成教育和人力资源强市,为南通在全省江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第五节  工作原则

    以“优先、质量、公平、改革、服务”为着力点,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方针。

    优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以更大决心、更大投入、更大力度发展教育事业,真正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教育,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

    质量。坚持把提高育人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引导学校办出水平和特色,出名师、育英才。

    公平。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取向,建立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校际之间办学水平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促进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落实扶贫助学政策,保障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改革。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学体制、考试评价制度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增强教育发展活力。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教育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能力。

    服务。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使命,按照“三个面向”要求,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提高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提高知识服务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的紧密结合,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迫切需求,促进我市基本现代化建设。

 

第六节  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南通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到2015年,实现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主要发展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建成教育强市。

    一、十五年基础教育高水平普及。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99%以上,居全省江北前列。所有县(市、区)达到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标准;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取得新的突破,50%以上的普通高中达到省四星级以上高中办学标准;8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省优质幼儿园比例达80%以上,居全省江北前列;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

    二、职业教育进一步创新发展。以扩大就业为导向,以提高技能为核心,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大力培养应用型、创新型技能人才。重点建设好一批示范性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布局、专业和层次结构更加合理。建成10所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成10个以上全省领先的职业学校创业园。加快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建设。

    三、高等教育办学水平稳步提升。高等教育规模适度扩张,结构逐步优化,内涵全面提升,形成一批支撑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学科和特色、品牌专业。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形成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学科特色鲜明、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等教育体系。

    四、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建成4所省级社区教育培训学院、10所省级社区教育中心,8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乡镇、4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3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健全县(市、区)、乡镇、村(居)三级社区教育网络,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五、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40%、75%,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达到8%、20%、15%,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5%。

    六、教育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5年,居全省江北前列,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教育布局合理,基本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水平和教育公平度显著提高。教育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标准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建成全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和面向公众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领域进一步拓宽,更好借鉴和吸收世界先进教育的理念和模式。

    表2:“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表                                              

指  标

2010年实绩

2015年目标

一、发展水平

 

 

1.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入园率(%)

96.6

98

2.义务教育巩固率(%)

99.6

99.8

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100

99以上

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37.7

45

5.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13.9

14.5

6.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9.68

11

7.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

21.2

高于中央和省核定比例

二、优质资源建设

 

 

1.省优质幼儿园比例(%)

60

80

2.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比例(%)

-

80

3.四星级以上普通高中比例(%)

29

50

4.省级以上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所)

8

10

5.省级以上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所)

1

3

三、师资水平

 

 

1.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79

18

90

40

2.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89

49

95

75

3.普通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其中: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

80

0.5

95

8

4.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

5.7

20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

5.5

15

6.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双师型”教师比例(%)

52

75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七节  基础教育

    一、实施学前教育提升工程。巩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保教质量。每个乡镇至少办一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都建成合格园。在全市建立起布局合理、充满活力、质量优良、人民满意的学前三年教育体系。办园行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各类人员全部持证上岗。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取得新进展,学龄前儿童家长和看护人普遍受到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辅导。至2015年,省优质幼儿园比例达80%。

    二、促进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建立稳定规范的义务教育入学保障制度,全面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同城待遇,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99.8%以上。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核心,优化调整学校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教育发展差距,所有县(市、区)全部建成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到2015年全市8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

    三、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普及成果进一步巩固提高,初中毕业升学率稳定在99%以上。所有普通高中达到省三星级高中办学标准,50%以上的普通高中达四星级标准。推进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逐步形成若干区域合作、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教育教学集团,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优质均衡。加快普通高中特色化建设,建成10所以上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的特色高中。进一步提高内地西藏校(班)的教育质量。

    四、保障特殊教育健康发展。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班,鼓励举办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至2015年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以上。发挥南通市特殊教育中心的骨干作用,办好高中阶段特殊教育。

    五、提升区域素质教育工作特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40%以上的学校建成市级以上和谐校园;建立德育干部、班主任的三级培训制度,其中市级以上培训每年达到200人次;启动和实施县、市两级德育研究基地学校建设,其中市级基地达到10所。构建南通特色的课程体系,建立与国家课程相互补充的德育活动课程、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课程、科技活动课程、学科类活动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五大活动课程系列。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推进体育、艺术“2+1”工程,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加强艺术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建立健全以学校卫生保健机构为核心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社区、示范乡镇、示范学校、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创建为抓手,提升全民语言文字素质。

    六、完善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优化教育教学方式,加强新课程实施背景下的教学工作指导,加强教学全程管理,构建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提高“有效教学”实施水平。建立区域科研合作共享机制和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充分发挥教科研共享平台研究、示范和辐射功能。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管理、学业质量评价制度。率先完成“以县为主”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大力提高对农村中小学及薄弱学校质量建设的支持服务水平,实施好送优质教学资源下乡和城乡学校办学联合体的建设工作。

    七、科学规划基础教育布局。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未来人口变动情况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形成与城镇化建设、产业发展、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学校布局。到2015年,全市小学调整到310所,初中调整到145所,普通高中调整到50所。完善新城区和北城区的普通高中布局,全面协调普通高中规模与质量效益。探索建立全面育人、多元发展与提高质量相结合的小班化教育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班额分别控制到35人、40人、45人以下。

 

第八节  职业教育

    一、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创建工程。按照“统筹机制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布局整体优化、办学充满活力、专业具有特色、教学改革深化、产教结合紧密、经费保障有力、师资水平较高、质量整体提升”的建设标准,加强统筹规划,加大推进力度,3个县(市、区)创建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

    二、实施“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布局特点,重点扶持一批办学条件较好、专业结构合理、办学质量较高的学校,分层次建设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选择产学结合紧密、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建成10所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其中5所达到国家级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

    三、推进“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工程”。骨干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全部达到省级示范专业建设A级标准,建成机电、船舶修造、纺织服装等3大公共实训中心;建成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6个,建成国家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

    四、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加强师资、教学设备、实训基地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建立以专业为纽带、以高等职业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的若干职业教育集团。完成体臣卫校迁建,推进旅游职中迁建、商贸学校新校区二期、海门职教中心整体搬迁等项目,实现职业教育集约发展和资源共享。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调整至22所左右。市区完善崇川区、港闸区、市开发区三大版块,重点建设高职、中职教育组团。有条件的县(市)在职教中心基础上建成一所高等职业学校或一个职教园区,形成“主、辅、特”结合格局。建成1~2所技师学院。

    五、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和创新大赛常态化,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建立技能大赛奖励基金。所有职业学校均要建立学生创业就业中心和创业就业基地。全面实施“技能振兴行动”,依托重点企业、技工学校,共建高级技术工人培训中心。建成10个以上全省领先的职业学校创业园、10个以上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个以上高级技术工人培训中心。调整优化职业学校现有专业设置,着力打造特色专业,培养南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全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提供技能型紧缺人才2万人以上。

    六、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衔接,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结合,形成开放灵活、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注册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学习;建立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互通的高中阶段学籍管理平台,探索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一体化的综合高中办学模式;鼓励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职业教育课程、师资、实训基地向普通高中开放。

    七、深化校企合作。建立市、县两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校企合作办学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建以政府为主导、职业学校、行业和企业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设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到2015年,全市职业学校合作企业达200家以上,引进30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在校内建立实训实习基地,60家以上大中型企业作为校外实训教学基地。

 

第九节  高等教育

    一、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支持高校贴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县区建设特色园区和实训基地,到2015年,建成南通大学启东校区、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滨海实训基地、南通广播电视大学新校区、紫琅科教城、南通高等师范学校新校区,南通职业大学、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校区规划改造和功能完善。合理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建成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新增5个省级重点学科,建成3个以上国家级特色、品牌专业和30个以上省级特色、品牌专业。不断提升高等院校办学层次,支持南通大学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扩大研究生和博士生教育规模,建成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支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和民办高校申办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支持高等师范学校建设初等教育学院。整合广播电视大学教育资源建设市级开放大学。提高南通教育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大学来通设立分校或研究院所。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南通高校教学联合体建设,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优化人才培养过程,形成学科渗透、相互交融、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平台。试点采取大类招生、模块化培养、自主选择的培养模式,扩大高校教育的选择性,满足学生的多元化需求。探索推行弹性学制,推行跨校、跨类型的学分互认,推行主辅修制、双专业制、多项技能等级证书制。加强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鼓励大学生参加专业实践与社会实践,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开展创新技能竞赛。完善大学毕业生就业援助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学生实践基地和科研成果孵化基地,重点建设2个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高职实训基地,到2015年,建成2所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1个省级创业实践基地及孵化基地。

    三、提升科技创新与服务发展能力。围绕国家、地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大力推进高等教育与知识创新、科技研发、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统筹用好各类科技扶持和人才培养专项资金,鼓励高校增加科研经费投入,以创新和应用为导向,完善科研评价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建立高校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加快高校技术转移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高校建立3个科技创业园(中心)。积极引导高校与地方、行业和企业联合开展项目合作、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建立高校政产学研合作平台,服务和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高校在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方面的资源优势,推进公共培训平台建设,为社会提供高技能人才培训、知识咨询服务等,到2015年培训各类人才达8万人次。

    四、实施“地方政府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工程”。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整合各方资源和优势,探索省市共建、地方和行业企业共建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形成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合力。全面实施地方政府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试点,建立高职院校理事会制度,探索以理事会为组织架构的高职院校与利益相关方合作办学、共同育人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推进职业院校办学理念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形成校企紧密结合、具有鲜明特色的新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搭建协同创新平台,探索形成经科教联动、政产学研结合新模式,建成2个国家级校企合作示范基地,高职院校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基本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十节  终身教育

    一、构建社区教育体系。形成以社区培训学院为龙头,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为骨干,村(居)社区教育服务站为基础的三级社区教育网络。组织学生开展各类社会实践、社区教育活动。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形成以老年大学为骨干,以社区教育中心为依托,以网络教育为重要形式的老年教育体系。建成4所省级社区教育培训学院、10所省级社区教育中心,3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4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8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乡镇。城市居民社区教育参与率达70%以上,农村居民参与率达60%以上。广泛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社区(乡镇)评估创建和经典诵读等活动。

    二、实施“非学历教育规模扩大工程”。逐步建成以县域为单位较为完备的集职工教育、农民教育、社区教育、远程教育、自学教育为一体的非学历教育体系。发挥职业院校、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和各类社会办学机构的作用,扩大各类非学历培训规模,依法规范社会培训机构。鼓励个人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教育培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在职人员带薪学习制度。到2015年,全市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50%以上。

    三、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推进终身教育与学习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县级综合性学习网站,开发网络学习资源,面向社会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完善现代远程教育体系,逐步实现在线学习,形成覆盖全市、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

 

第十一节  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所有四星级高中至少与国外1所学校建立国际友好学校,并形成比较稳定的交流协作关系,开展校长、教师、学生等不同层次的互访交流,大部分三星级高中与国外学校至少有一个实质性的交流项目;巩固和提高2~3所与国际接轨、有一定规模的高水平国际学校(国际部),建成1所国际化高中;境外来通交流师生人数每年200人以上,赴国外短期交流师生规模每年800人以上;建成4所省级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在国外建立孔子课堂1个。

    二、加大师资国际化培训力度。巩固和提高南通在国外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大、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国外培训达1200人以上;选聘优秀的外籍教师对英语骨干教师进行集中强化培训,每年受训教师在300人以上;在通高校、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和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领导干部、省以上重点学科负责人和市以上学科带头人境外学习、研修、培训比例有较大提高。

三、加快中外合作办学。巩固和提高原有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断扩大中外合作办学成果,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与国外合作办学,全市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学校达15所以上,合作项目达20个左右;巩固和提高现有的国际课程班,鼓励、帮助各级各类学校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第十二节  教师队伍建设

    一、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加强新时期师德建设,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机制,积极探索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有效模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法制、心理健康等师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创建“优秀教师群体”和“师德标兵”活动,培育20个优秀教师群体,树立100个新时期师德典型。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建设,继续实施教师专业发展三年规划,定期组织对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努力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改的能力。深入实施名师引领工程,着力建设基于网络的教育科研平台,促进教师之间互动交流、经验共享,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积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效益的最大化。到2015年,建立1个具有较强选择性、实用性的教育教学资源库,10个名师网络教研论坛。

    二、实施“教师培训模式创新工程”。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建成并逐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网络化管理体系。发挥市、县(市、区)、校三级培训网络功能,以教师研修中心为基地,依托省内外重点大学、教育研究机构、培训机构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形成联合培训培养教师的多元格局。坚持以校本培训为基础、远程教育为载体,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现代远程培训、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并重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新体系,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全方位组织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到2015年,建立1个市级教师培训资源库、6个教师网络培训基地,完成一轮全员培训计划。

    三、实施“名师、名校长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重视高层次人才培养,倡导教育家办学,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继续实施和完善名师(名校长)、骨干、新秀、青蓝四大工程。加大对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养培训力度,加快建立高水准的骨干梯队,扩大教育领军人物与特色队伍。加大省特级教师预备人选培养力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后备人才梯队。实施第二期名师培养计划,造就和培养名师25人,培养市级学科带头人200人、骨干教师350人。每年组织开展一期名师培养对象、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举办全市中小学教师暑期校本研修。实施名校长培养计划,培养名校长25人。每年组织开展一期四星级高中(含职高)校长高级研修班,遴选200名中小学优秀校长参加高级研修班,组织举办农村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到2015年完成全市中小学校长远程网络培训计划和所有农村中小学校长培训任务。加强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充分运用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创新型、专家型教师成长。建立名师工作室,到2015年建立20个“名师工作室”特色网站和30个“名师工作室”团队,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辐射作用。依托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创新项目,深入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计划,设立专项资金,资助优秀青年教师赴国内外一流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师从一流学者专家,开展访学和研修。到2015年,培养和造就在国内知名的10位名师和5位名校长;支持高校培养或引进1名以上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从海内外引进30名以上年富力强的优秀学科带头人。

    四、实施“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提升工程”。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逐步建立县域范围内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机制。完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鼓励更多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定期有计划组织城镇优秀校长和农村校长相互挂职交流。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促进广大农村教师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探索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定向培养机制,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条件,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稳定农村骨干教师队伍。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项目,加大对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普通话、规范汉字培训力度。

    五、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完善并落实教师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优秀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到农村从教。关注教师身心健康,给予教师人文关怀,创设宽松、和谐的良好环境,帮助教师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减轻教师工作负担和心理压力,激发工作热情,提升教师职业的成就感和幸福感。加快培养一批心理咨询师,到2015年全市中小学基本配备1名国家级心理咨询师。完善表彰优秀教师制度,组织开展“园丁奖”、“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群体”等评选活动,设立优秀人才奖励基金,定期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群体)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三节  教育现代化建设

    一、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抗灾能力,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除在财政预算内安排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外,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应优先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到2015年,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投入资金25亿元。

    二、实施“中小学教育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加快教育装备全面达标进度,在所有学校高标准达到教育装备“Ⅱ类”标准的基础上,鼓励支持部分学校按“Ⅰ类”标准建配实验室、图书馆、信息技术、劳动技术、通用技术、地理、艺术和体育等各类装备,提高教育装备现代化水平。对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优先配置设备、图书等装备资源,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的设备条件差距。推进学校装备资源的重组,鼓励校际资源共享,使各类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和使用。将实施特色学校建设以及校本课程和学生综合实践课程所需的设备、设施纳入学校装备建设方案。到2015年,30%的学校达到《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类)要求,70%的学校拥有比较完善的课程实践室(场)及设施设备,并达到“南通市教育装备优秀学校”创建标准。

    三、实施“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南通基础教育专网,实现省、市、县、校四级网络高速互联。到2015年,校园网覆盖率达100%,数字化校园建成率达到60%以上,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实现“班班通”,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

    加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成以南通教育门户网站为核心的面向全市公众的“一站式”教育信息服务系统,搭建市、县(市、区)、校一体化教育电子政务系统和办公自动化服务平台。到2015年,建成基础教育、教师教育等管理信息系统,建成网络教研平台、网上家长学校,建成职业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综合性的学习网站和面向全体市民的远程教育平台。

    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建设市、县、校三级分布式教学资源库,引进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网络学习课程,为公众提供具有时代特色的、开放的学习课程资源,满足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学历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需求。到2015年,建成面向学校的数字图书馆,基础教育实现学校、学科、内容全覆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逐步建成一批网络课程。

    促进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到2015年,所有学校配备信息技术学科专职教师,所有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接受一轮信息技术培训,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真正体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新要求,教师参与率达90%、学科覆盖率达100%。

    四、实施“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积极推进校外教育机构场馆和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探索依托乡镇中心小学,推动建设乡镇少年宫或少年活动中心,大力开拓农村学生课外实践活动阵地,进一步提高实践活动场所的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加快改扩建南通市少年宫,把南通市少年宫建设成为省内设施一流、功能齐全的公益性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机构。到2015年,市区和各县(市)均建成一个与新课程改革相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校外素质教育基地。大力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青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体育文化设施和社区教育中心等资源,共建共享各种不同特色、不同教育功能的校外教育基地。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四节  加强组织领导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认真制定和落实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项目。健全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将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等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考核指标体系。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大力宣传各级各类学校及教师教书育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推进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教育系统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建立优秀后备干部梯队。

 

第十五节  加大教育投入

    依法加大政府对教育的经费投入。建立稳定的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中央和省核定的比例,确保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一定年限的免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全面纳入政府财政保障范围,实行预算单列。建立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机制,确保每年增长幅度高于10%。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普通高中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投入机制,确保财政对普通高中的拨款比例每年增长5%以上,到2015年政府分担教育成本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投入的机制,中等职业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要高于普通高中。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全面化解公办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债务。增加市财政对市属高校的拨款,确保生均拨款标准达到当地省属本科院校水平。

    建立以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为主要模式,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帮扶体系。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面达到10%;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完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确保平均资助面不低于在校生的12%,逐步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元;逐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教育规费的征收与使用,按规定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职工教育培训统筹经费,落实用于职业教育的教育费附加、职工教育统筹金和成人教育事业经费。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或依法办学。新建居住区必须按教育布局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成本测定办法,合理确定政府、家庭分担比例,非义务教育学校的收费标准随办学成本变化而相应调整。

    加强教育经费监管考核。建立教育经费预决算监督、监察审计、督导考核制度,将地方政府依法保障和增加教育经费投入作为政绩考核、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教育经费增长未达法定要求的,要限期补足,截留、挪用及擅自改变教育经费用途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第十六节  完善管理体制

    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县(市、区)级统筹,县、乡(镇、街道)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由县(市、区)级政府负责统一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对各类幼儿园实行统一管理;加强部门协调,落实新城改造和新区配套幼儿园的公办性质。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乡镇政府组织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维护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的责任。进一步理顺市区初中教育管理体制和完善质量保障机制。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健全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科学核定公办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数,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后,教育部门在编制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行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逐步建立健全以岗位为重心的合同用人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分配激励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健全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准入制度,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健全校长考核、培训、激励、监督和流动等制度。完善学校分配制度,坚持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并举、监督检查与服务指导并重,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导队伍建设,提高督导工作水平。加强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督导,完善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机制,建立督导评估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问责制度,发挥督导工作效用。

 

第十七节  深化教育改革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逐步实现就近入园入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以政府举办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向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大致相当的办学条件,满足人民群众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按照“稳步发展、注重质量、积极扶持、规范管理”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形成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鼓励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在我市合资合作办学,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和高标准、有特色、国际化的民办中小学,培育一批保教质量和社会声誉良好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

    实施教育科研改革。组建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南通市职成教研究所,成立李吉林、李庾南教学流派研究、推广中心,加大对“通派教育文化”的研究力度。建立多种格局的教科研人员人才流动机制,扩大教科研的辐射和影响力。建设从小学到高中体系完备的学科基地,采取切实措施改进科研指导,服务教育决策、教学一线与教师专业成长。改革课题研究、报刊编辑现有管理办法,争取创办一份省级杂志。开发、出版优秀课堂教学及课外辅导读物,引领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权利和责任,完善学校法人主体结构,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开放办学制度和学校信息公开制度,方便社会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落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构建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提高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合作办学、服务社区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规范民办学校内部管理,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理顺董(理)事会与校行政的关系,确保校长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确保党组织在民办学校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推进民办学校工会组织建设。

    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南通市中考改革——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的实践研究。以5年为研究周期,重点完成五大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文化科目考试相结合的中考改革模式;构建中考改革背景下的义务教育阶段活动课程体系和评价制度;逐步实行统一考试录取与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高中学校招生方式;构建义务教育阶段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和优质课程资源体系;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和学生课业负担监测机制。对中考改革实行课题化管理,采取完善领导组织、建立研究团队、实行阶段性评估等综合性措施,提高新中考的科学性。

第十八节  推进依法治教

    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将教育法律法规列入普法教育范围,完善地方性教育政策规范。教 育重大决策出台前要通过公开讨论、征求意见、听证公示等方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推进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教育工作的职责,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教育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学校、师生和举办者权益。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师生申诉制度,尊重教师和学生的正当权利。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公安、教育、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教育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