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通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1 14:12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南通市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为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继续推进全市语言文字法制建设。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江苏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通过培训、咨询、比赛等形式,提高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语委成员单位的作用,建立健全语言文字依法管理、执法监督长效管理机制。
  2. 对在通重点公共服务领域用语用字情况进行专项巡查,督促相关整改工作,不断提高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程度。
  二、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力度。
  3. 继续在城区重要路口和公共场所设置语言文字宣传广告,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努力提升全市市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
  4. 组织开展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南通市系列活动。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效果,围绕宣传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
  5. 完善南通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做好有关资料的修改、转写,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6. 加强对南通语言文字网的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丰富网页内容,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可读性、服务性。
  三、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
  7. 组织学习《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江苏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更新理念,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进一步增强语言文字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8.加强语言文字工作交流和专题研讨,对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干部和业务骨干进行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培训,努力提高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整体水平。
  9 . 加强对市级语言文字工作视导员队伍的管理。指导语言文字工作视导员参与各县(市、区)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创建工作。
  四、扎实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
  10. 开展“千校结对、千师送教”推普到乡镇志愿行动。
  11. 加快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乡镇创建工作,遴选有条件的乡镇进行考核认定试点。
  12. 对在通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启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单位认定试点。
  五、不断提升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13. 启动乡镇学校贯彻语言文字法情况专项督查。
  14. 认定第四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15. 做好第三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第四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推荐工作。
  16. 继续开展幼儿教师普通话达标培训。
  六、加强中华经典诵写讲教育。
  17. 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爱祖国讲文明树美德”为主题的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举办第六届中华经典诵读和规范汉字书写比赛。
  18. 继续开展中小学经典诵读骨干教师培训。
  19. 做好第二批省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的申报推荐工作,发挥省级中华经典诵读基地学校的示范作用。
  20. 面向社会建设“诵读广场”“诵读讲堂”等经典诵写讲活动固定场所,在电台、电视台开设经典诵读专题节目或栏目,促进诵读活动常态化和大众化。
  七、依法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
  21. 继续面向全市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管理,加强测试员队伍建设。
  22. 继续依法组织公务员、中职学生和社会相关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做好相关人员的普通话达标工作。
  八、发挥科研支撑作用。
  23.做好国家语委立项课题《乡镇青少年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研究》的开题和现状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