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3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我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议)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1-13 10:41 累计次数: 字体:[ ]

章剑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议》提案收悉,经商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现答复如下。

“双减”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点题、亲自关心、亲自部署的重大教育改革,是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南通市作为全国9个“双减”工作试点城市之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健全机制、聚焦重点、压茬推进,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校外培训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当前,隐形变异学科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问题较为突出,教育部门在巩固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的同时,积极协同科技、文广旅、体育等部门持续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防止产生新的焦虑。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各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监管具有十分积极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办学硬件设施安全

关于您提到的“办学硬件设施必须‘重在安全’”问题,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通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根据培训内容,由体育、文广旅、科技等部门,制定完善相应的设置标准和审批办法,对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改变了“双减”前非学科类机构只需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即可开展培训经营活动的不安全状况。目前,我市已分类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主管部门,理清了部门职责,形成了部门协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各部门结合实际快速制定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明确了审批登记流程,严格开展审批。在标准中,各部门对办学许可审批、场所面积、开办资金、消防及安全管理、师资配备等作出了明确要求,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切实把好“源头关”“入口关”。截止目前全市已审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035家,其中科技类46家、艺术类772家、体育类217家,教育部专门发文向全国推介我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工作做法。

二、关于招生宣传备案

关于您提到的“招生和宣传必须‘严格备案’”问题,各部门在制定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中均明确招生简章应当报属地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南通立足实际,“双减”以来先后印发了《南通市校外培训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南通市深化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广告管控对象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同时提出专项整治工作“三无”目标,即“确保做到公共媒介无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中小学、幼儿园内无商业广告活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无广告或变相发布广告。”全覆盖开展全市校外培训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建立联动机构,明确部门分工,强化宣传引导。梳理校外培训广告发布负面清单,累计组织3422家校外培训机构和广告经营单位开展了585次行政约谈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指导1766次,签订《落实“双减”意见规范广告经营承诺书》,规范广告发布行为。运用广告监测平台,监测全市主流媒体、户外、网站、网页、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广告163949条次,发现涉嫌违法校外培训广告线索87条。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共排查含有校外培训内容广告5471条次,清理相关广告1178条,责令内容整改349条。同时,全媒体宣传,创作设计“小通说校外培训广告”宣传视频和公益海报,通过互联网、户外大屏、电梯和出租车顶灯等媒介广泛宣传。

三、关于培训内容把关

关于您提到的“培训内容必须‘严格把关’”问题,2021年各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6号)加强已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监管,确保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今年,教育部监管司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规范管理年”活动,教育、科技、文广旅、体育等主管部门,围绕“巩固、深入、提升、防风险”,全面对标对表,积极落实校外培训材料全流程、全门类管理。目前,全市已排查机构1775家,排查材料2963份,排查人员7382人,未发现问题机构,总体情况良好。

四、关于培训时间问题

关于您提到的“培训时间必须‘无碍休息’”问题,2021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等文件中均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省、市级各非学科主管部门在制定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中也明确了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今年,崇川区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视频监控试点地区,为强化校外培训时间监管、校外培训智能化监管探索路径。

五、常态化督查

关于您提到的“必须加强常态化随机督查”问题,一直以来,教育部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与科技、文广旅、体育、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执法力量参与的联合检查队伍,织密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四级监管网络,构建起条块结合的立体化监管模式。紧盯寒暑假、重点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违法违规培训 “反弹回潮”,强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出台《南通市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严格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管理。把“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市、区)政府履职督导评价指标,纳入学校评优评先考核,出台“20条50项”督导评估细则,组织全市485名责任督学逐校开展常态化督导,以督促“减”,以导提质,实现同向发力,用好网格化队伍,强化家校共建,推进社会共育,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管并广泛支持校外培训治理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抓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认真研究吸收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加强培训机构场地安全、招生宣传、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方面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培训机构进行常态化监管,全面规范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教育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