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桂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配足配强校医、守护师生健康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健康南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对各地政府进行考核,要求该项指标2022年目标值不低于70%。配齐配强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校医)对于开展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师生健康非常重要,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建立一支“有配合、有措施、有成效”的学校公共卫生队伍能提升学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前期因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资待遇、学校师资现实结构需求等诸多因素制约,导致部分中小学无法将校医配备到位。2023年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委派等多种方式,已经完成市本级学校校医的配备工作;下一步,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敦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规定,设立校医务室或卫生室,按要求逐步将校医配备到位。
1.建立校医专项编制。与相关部门协商,逐年解决校医编制不足问题,以扩大专职校医队伍。校医在编制上隶属学校,在专业技术上由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指导。同时,切实落实好编制内校医与编内教师同工同酬待遇的相关规定。
2.加大校医队伍管理。一是推进校医培养计划。正在开展与卫生等部门协商,积极探索校医定向委培招生培养工作。在国家现有免费乡村医生培养政策的基础上,筹划将校医纳入国家免费医生培养政策范畴,与定向师范生一样,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将全科的、专业的、优秀的医护人才吸纳到校医队伍中。二是加强校医培训考核。特别强化新入职校医(保健教师)全员培训,校医(保健教师)入职前要通过岗前培训,要求熟练掌握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最新政策要求和技术规范,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方能上岗。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协调卫生专业部门,每年对各级各类学校校医或者保健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各地教育部门加强对校医的使用、管理和考核等,为其岗位晋级、职称晋升创设机会,从而保证校医队伍的稳定。
3.社区医院派驻帮扶。对于短时间内仍无法配足校医的学校,与卫生部门协商,推广校医的配置跟社区公共医疗结合起来,即每家社区医院辐射临近几个学校,学校统一由社区医院派驻医疗人员,按学期或年度为节点,轮岗到学校担任校医工作,解决校医编制问题,以此作为医生晋升和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4.进一步明晰校医职责。校医的工作涵盖了多种层次,是一种综合性与技术性很强的活动。一是监管功能,校医的主要任务是执行学校各项卫生制度,也不能忽略对卫生工作的技术性监管。应当依照学校主管部门和专业部门的要求,从教学健康、体育活动健康、照明和课堂设施卫生、教学楼舍规划卫生、学生饮食健康等方面,严格要求广大师生。如果发现师生的日常行为不符合标准,要及时对其进行纠正,必要时向学校管理者反映。二是研究功能,在新的阶段,校医的工作范围不应局限在日常保健领域,应当拓展至健康服务、师生日常行为习惯、学校内部常见健康问题的研究领域。校医要密切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对这些问题进行专业性的研究,形成理论成果,用来指导校医工作。三是评价功能,对于卫生工作进行科学评价,是中小学校医的重要职能之一。评价的具体项目,应当包含工作实效、工作目标实现程度、工作影响、工作改进方案等。科学的评价有助于校医转变工作方式,全面提升卫生工作实际效果。
感谢对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南通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