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市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市直各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精神,市教育局制定了《南通市中小学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各地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同时在施行《实施细则》的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体卫艺处联系。
附件:南通市中小学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细则
南通市教育局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