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6632/2021-00963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教育局 文号: 通教办〔2021〕26号
成文日期: 2021-06-23 发布日期: 2021-06-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6632/2021-00963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教育局
文号: 通教办〔2021〕26号
成文日期: 2021-06-23
发布日期: 2021-06-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6-26 21:5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暑假在即,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假期时间安排

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放假时间安排在7月1日,秋季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如无特殊情况,2022年寒假放假时间拟定为1月22日,春季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2月1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二、周密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地各校要密切关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调整变化,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7号)精神,师生员工暑假期间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离开南通市,要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程序,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同时,各地各校要提醒师生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学校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高度重视学校假期安全和建设管理工作

(一)全力做好假期安全工作。各地各校要不断强化师生“生命第一、安全第一”意识,制定假期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专题部署,全员知晓。要认真组织好师生暑期安全教育活动,突出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人员密集场所安防、研学旅游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严密防范以招生入学、奖励资助、代办收费等各种名义的电信网络诈骗,全面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师生互动交流平台,加强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做好安全知识普及工作。要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校舍、在建工程、消防设施、水电燃气和校园周边环境全面排查,扎实做好防汛等自然灾害应急准备,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假期中,各校要及时发布安全提醒,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学生安全状况,督促监护人增强责任感和监护意识。要充分利用假期加快推进智慧安防校园建设工作,确保按序时进度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校园巡查,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假期和新学期各项安全工作有序衔接,有效落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积极推进学校基建维修工程建设。各地各校要切实利用暑期时间,推进基建项目和维修改造工程建设,抢抓工期、严把质量、安全施工,做好各类教育资源的新建、扩建、改建工作,确保学校秋季新学年开学秩序井然,以整洁、崭新的校园面貌迎接学生入学。

(三)扎实推进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各学校要按照《教育系统推进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方案》(通教函〔2021〕17号)和《关于实施文明城市网申材料月报制度的通知》(通教函〔2021〕16号)要求,深入开展公益广告提升行动、公共服务场所文明提升行动和主次干道“门前三包”提升行动。要安排专人值守,相关工作责任要落实到人、到点、到时,确保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无盲点、无死角、无缝隙。

四、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一)加强假期生活指导。各地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和相关安排告知师生和家长,坚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学史爱党、铸魂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突出红色研学实践和劳动体验活动,突出艺术素养提升与日常体育锻炼活动,突出阅读素养提升与兴趣爱好培养,对中小学暑假活动作出合理安排,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各地各校要全方位向家长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的具体要求,加强家校协同,填补管理盲区,确保“五项管理”在假期有效实施,为学生绿色暑假生活保驾护航。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要求,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理念,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成长规律,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

(二)丰富学生假期生活。暑假是师生放假休息、适当调整身心的时间,各类学校原则上不搞学生返校活动,不得强迫学生补课、违规收费补课。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中小学校暑假期间可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开放学校自习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和运动场所等,供师生使用。要充分利用乡村少年宫、科技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资源,组织学生自愿参加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活动、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帮助学生调整心态、舒缓压力。各地各校要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淮安市新安小学重要回信精神的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时代楷模、红色故事、优秀读物、身边人物、网络媒体等教育资源的育人作用,通过“读红色经典书籍”“唱红色经典歌曲”“看红色经典影片”“讲身边先锋故事”“走红色研学基地”等活动,把学习贯彻重要回信精神融入学生假期生活中,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刻苦学习、树立理想、砥砺品格、增长本领、全面发展。

(三)统筹管理假期作业。各地各校要加强各学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控制,建立暑假作业清单机制、审查机制、分层机制以及反馈机制,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的个性化作业。引导家长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用眼习惯,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主动、自觉、认真完成作业。各地可结合实际,实施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引导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帮助学生保持锻炼身体的习惯。

(四)加强假期家校合作。学校和老师要通过家访、电话、微信、短信等形式,了解中小学生和幼儿居家学习生活与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学生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提醒家长积极引导学生按时作息,经常参加户外活动,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游戏。各地各校要持续关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给这些孩子更多的关爱与帮助。各地各校要实施暑期家访制度,鼓励班主任、任课教师走进学生家庭,走近学生生活。本学期还未能完成一轮家访任务的学校,要利用暑假完成。

五、从严治理暑期各类违规办学行为

(一)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1〕1号)有关要求,深化巩固义务教育招生改革成果,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公民同招,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招生或用各种证书招生,坚决制止提前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平稳推进。

(二)加强对中小学办学行为监管。各地各校要针对暑期有可能发生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在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进行警示教育,对于违规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学校不得利用暑假时间集中组织学生上新课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等,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对违规违纪学校,有关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1﹞31号)等文件明确的“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不得超前、超纲教学”“不得面向幼儿开展学科类知识培训”等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切实加强教师暑期学习培训

各地各校要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提升教职员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在学期结束前和开学前,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教育引导教师积极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自觉提升师德师风,做“四有”好老师。要在保证教师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准、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

南通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