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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党组关于丛开源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09-27 字体:[ ]

中共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

  通专党发〔2017〕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聘任:

  丛开源同志为党政办主任,聘期三年;

  陈建明同志为教务处处长,聘期三年;

  张 兵同志为招生就业处处长,聘期三年;

  朱国栋同志为培训处处长,聘期三年;

  刘雨华同志为科研处处长,聘期三年;

  陆瑞明同志为信息技术中心主任,聘期三年;

  唐胜来同志为信息工程系主任,聘期三年;

  许  璨同志为党政办副主任,聘期三年;

  杨万得同志为教务处副处长,聘期三年;

  姚晓晶同志为学工处副处长,聘期三年;

  沈国强同志为后勤处副处长,聘期三年;

  季  俊同志为后勤处副处长,聘期三年;

  顾小忠同志为机械工程系副主任,聘期三年;

  朱延庆同志为信息工程系副主任,聘期三年;

  秦栋梁同志为后勤处副处长,聘期三年;

  严海军同志为学工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倪伟国同志为机械工程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庄明华同志为机电技术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施  捷同志为艺术设计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梅崇金同志为财经商贸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正明同志为党政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  嬗同志为教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潘志平同志为学工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桂明同志为招生就业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朱益嫣同志为培训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吴  萍同志为信息技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海燕同志为机电技术系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玖珣同志为艺术设计系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  琳同志为财经商贸系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请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中共南通市教育局党组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