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职工的职业行为,近日,如东县教育局制订了《如东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和《如东县教育系统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六项制度》,“八条禁令”与“六项制度”相互衔接、相互支撑,基本构成了如东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体系。
《如东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八条禁令》明确提出: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有偿家教,不得擅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职兼课;严禁在上课时接听手机,收发短信,不得在工作时间打计算机游戏、上网聊天;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礼品,不得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得酒后上课、辅导学生;严禁赌博,不得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打牌;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得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严禁上班时间登陆证券网站查看股市行情和上网交易,不得在上班时间炒股、炒基金。
为了使“八条禁令”落实到实处,如东县教育局从重要情况报告、述职述廉评议、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巡查、责任追究六个方面制定了如东县教育系统关于师德德风建设工作的六项制度。制度明确,每年全系统工作人员应至少在规定范围内述职一次,报告本人当年遵守师德规范、职业道德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党员教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师德师风民主生活会;对发现教工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各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县教育局、各镇教办分层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巡查组,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到有关单位巡查相关单位的师德建设情况;对本单位、本地区有违反师德规范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师德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因教育管理不力造成重大师德失范的,取消单位及相关负责人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县城学校教师有从事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赌博、对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搞封建迷信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调离县城工作。 <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