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6632/2021-00831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教育局 文号: 通教财〔2021〕5号
成文日期: 2021-06-02 发布日期: 2021-06-0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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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教育局
文号: 通教财〔2021〕5号
成文日期: 2021-06-02
发布日期: 2021-06-0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6-07 14:4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教育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苏锡通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组织领导

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相对贫困问题还将长期存在。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易返贫和新发生贫困现象仍会存在,学生资助是一项需要长期抓好的工作,要进一步夯实责任担当,切实增强资助帮扶、解决相对贫困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建立健全资助管理机构,成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修订完善资助政策,规范资助程序,确保新时代学生资助工作作风扎实、过程务实、资助精准。

二、广泛开展宣传,提升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度

各地各校持续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及其家长。要高度重视新媒体的应用,丰富宣传途径和方式,全面展示资助政策落实成效,讲好中国学生资助故事。要开展防诈骗警示等教育,做好学生资助舆情应对与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各校要在官网上长期发布学生资助政策。各学校要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向学生及家长发放学生资助政策“告家长书”,并落实“两节课”制度。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要将学生资助政策资料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至新生手中。

三、强化托底保障,提高学生资助的精准度

各地各校聚焦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收入家庭学生、困境儿童、特困供养人员、特困家庭职工子女等特殊学生,强化托底保障,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各地各校要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性,提升资助工作信息化水平,通过数据共享,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审核、精准资助,不断巩固学生资助工作水平,防止因学致贫、因学返贫和因贫失学,做到应助尽助。

四、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苏教助〔2021〕1号),规范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办普通高中、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资助学生,民办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助学生。

各地各校要按时间节点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加快拨付和发放资助资金,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增强学生和家长的获得感。

五、激发内生动力,发挥资助育人的功效

学生资助工作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形成学校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帮扶机制。要注重精神激励和思想引导,持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内生发展动力。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心理疏导、就业帮扶。深入开展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价值观。



                                        南通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