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6632/2021-01981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教育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5-13 发布日期: 2019-05-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2019年“江海阳光·慈善·福彩助学”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6632/2021-01981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教育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5-13
发布日期: 2019-05-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2019年“江海阳光·慈善·福彩助学”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江海阳光·慈善·福彩助学”活动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5-14 21:2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局、慈善会(基金会)、市各直属学校: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体现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对贫困学生的关怀,市教育局、民政局、慈善总会、南通日报社、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决定开展2019年“江海阳光·慈善·福彩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本次助学活动的资助对象为:南通市范围内当年新录取大学家庭经济贫困的应届新生,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低收入家庭子女或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子女优先。受资助学生必须品德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关心集体、关爱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已接受其他单位、公益组织、爱心企业和个人资助的学生,不再重复资助。为确保助学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受助学生基本信息须向社会公开,并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及本人受资助情况进行核实。

二、资金来源、资助标准

本次活动资金由活动发起人单位、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单位)、爱心人士共同筹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每人资助2000元,其它资助对象每人资助5000元。

三、申请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由家庭困难的高三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19年度江海阳光·慈善·福彩助学金申请表》,并附身份证、户口簿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对象提供建档立卡证复印件,城乡低保、低收入户家庭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复印件,其他大病、突发事件等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审核上报。各县(市、区)学校根据资助条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的申请,经当地乡镇(街道)民政审核同意后报各地学生资助中心,然后报南通市学生资助中心;市直属学校根据资助条件对家庭困难学生提出的申请,经当地街道民政审核同意后报市学生资助中心,市教育局、市慈善总会通过上门走访进行资格认定。

3.审批发放。市教育局、民政局、慈善总会等部门对各地、各直属学校上报的贫困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并发放资助款。

四、活动时间安排

1.6月中旬,各地学生资助中心、市直各学校完成贫困学生的申报、核实工作,上报市学生资助中心。6月市教育局、民政局、慈善总会等部门完成核查、审批工作。7月份根据审核结果,符合条件且达到大学录取分数的学生确定为资助对象。

2.7月中下旬至8月上旬,组织社会爱心企业(单位)、爱心人士进行资助金筹集活动。

3.7月至8月期间,市教育局、民政局、慈善总会等部门联合新闻媒体对资助人和受助对象采访、宣传、报道。

4.8月中旬,组织集中发放仪式。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民政局  南通日报社  南通市慈善总会  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  南通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