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时间:2019-04-16 14:4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就办公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编号:

 1.项目名称: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TSGZCG2019007。

二、项目内容:

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必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三)不接受的情形

 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竞谈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公示期限

自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南通市教育局官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五、报名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响应函》(见附件);

 2.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复印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参与资格初审及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否则不予接受。其中报名声明函和法人委托书为原件,本人身份证为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带至竞谈现场用于备查。

六、入围办法

竞谈时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被取消竞谈资格。

七、项目预算及保证金

 1.项目预算:19.68万元;

 2.领取竞谈文件时,须交纳参与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1000);

 3.参与竞谈时,还须交纳竞谈保证金(银行汇票)肆仟元整(4000),收款单位:南通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工行青年路支行,账号:1111820109000058268;

 4.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5.领取竞谈文件后不参与竞谈的(含迟到者),采购组织方有权不退还参与保证金;

 6.竞谈结束后,未成交者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八、竞谈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一)竞谈文件集中领取信息

1.集中报名时间:2019年4月19日9:00~16:30;

2.报名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时孙楼109室国有资产管理处;

3.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0513)55092020。

(二)竞谈信息

1.竞谈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26日14:30(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

2.竞谈开始时间:2019年4月26日14:30;

3.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时孙楼306会议室;

4.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0513)55092019。

(三)需求部门信息

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0513)85129558。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需求部门联系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部门联系人负责答复。

九、特别提醒

 1.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散采购建立供应商诚信体系,供应商在报名、竞谈过程、质疑、合同签订、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2.报名后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请供应商认真阅读竞谈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4.竞谈公告发出后,潜在供应商根据公告内容,在集中领取竞谈文件前,可提出询问;集中领取竞谈文件后,供应商未报名和未领取竞谈文件的,不能提出质疑。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工程改造项目附件下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