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放大学自助饮料贩售机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开放大学 发布时间:2018-09-07 10:22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开放大学招投标办对以下项目拟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开放大学自助饮料贩售机服务(二次)

二、采购编号:KD-2018049

三、项目需求说明:

     1.服务地点:中远校区、外环校区、建校校区

    2.合同期限:3年

    3.管理费用:每年不低于2000.00元/台

    4.饮料贩售机数量:10台

请供应商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需依法在南通注册,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需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3.投标人需取得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上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须是企业法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人。如果投标经办人不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5000元(密封包装)。

2.入围供应商在投标时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下称投标人)无故未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原额退还。

5.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六、日程安排、地点等信息

1.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请与黄老师联系:(0513)89090630;对项目技术及需求的询问,请与李老师联系13921670359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9月20日上午8:30-8:45到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综合楼13楼会议室提交投标文件,逾期作放弃处理。

2018年9月20日上午8:45在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综合楼13楼会议室开始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并通知该单位。

南通开放大学

二○一八年九月七日

南通开放大学自助饮料贩售机服务(二次)招标文件KD-201804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