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南通市教育局印发的《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审慎的原则,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拟用竞谈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教室窗户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NTYCZ201910JTCG01
三、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路9号,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内
四、工程预算:人民币2.8万元。(该预算价为工程总价。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设备费、安装费、服务费、税费、垃圾清运费等可能产生一切费用)
五、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金属门窗制作、安装、维修资质,或室内装饰、装潢设计与施工专业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必须具有近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六、竞谈信息
1.竞谈集中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9:00—10:00
2.竞谈集中报名地点: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崇德楼二楼后勤处
3.竞谈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7日14:00(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
4.竞谈开始时间:2019年10月17日14:00;
5.竞谈地点: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崇德楼二楼第二会议室。
6.联系人:方佑龙 电话:13814608778。
七、竞谈保证金
集中报名时须交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中标单位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开标结束后无息全额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缴纳工期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
八、成交原则
在符合竞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