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创区第一实验小学学生课桌椅、书包柜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19-05-21 10:06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南通市中创区第一实验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审慎的原则,拟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编号

项目:南通市中创区第一实验小学学生课桌椅、书包柜采购项目(三次)

编号:NTJJ2019CS008

二、项目内容

学生课桌椅一  500套

学生课桌椅二  500套

柜子          48张

具体参数请见本公告附件下载

三、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必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是有能力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采购内容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专业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三)不接受的情形

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磋商;

4.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

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磋商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公告期限

自本次采购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五、报名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1.填写的南通市教育部门集中采购供应商报名声明函(见格式文件下载地址);

2法人委托书;(见格式文件下载地址)

2.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参与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否则不予接受。其中报名声明函和法人委托书为原件,本人身份证为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营业执照等证件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带至会议现场用于备查。

六、入围办法

磋商时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七、项目预算及保证金

1.项目预算:106

2.领取谈判文件时,须交纳参与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现金,¥2000);

3.参与磋商时,还须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银行汇票,¥20000);

4.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5.领取谈判文件后不参与磋商的(含迟到者),采购组织方有权不退还参与保证金;

6.磋商结束后,未成交者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八、磋商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一)谈判文件集中领取信息

1.文件集中领取时间:2019年5月27日9:30-17:00;

2.文件领取地点: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集中项目科(崇川区板桥路45号);

3.联系人:石素红    电话:(0513)85010355。

(二)样品接收时间及地点:

各供应商须在2019年6月6日11:30时前将样品送达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

地址:崇川区板桥路45号     

样品接收人:陈元东    联系电话:0513-85010355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会议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6月6日14:30(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

2.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6月6日14:30;

3.会议地点: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四楼会议室;

4.联系人:张云飞电话:(0513)85010355。

(四)采购单位联系人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格式文件下载

http://jyj.nantong.gov.cn/ntsjyj/zbcg/content/c21fa2fb-88eb-4149-a3de-9931f2f4d9fd.html

十、特别提醒

1.南通市教育局教育部门集中采购建立供应商诚信体系,供应商在报名、谈判过程、质疑、合同签订、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2.报名后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请供应商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4.公告发出后,潜在供应商根据公告内容,在集中领取谈判文件前,可提出询问;集中领取谈判文件后,供应商未报名和未领取谈判文件的,不能提出质疑。


南通市中创区第一实验小学学生课桌椅(三次)项目需求等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