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东方中学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发布时间:2022-06-01 16:1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学校教学实际情况,经校长室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2名。秉承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此次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1.物理实验员2名,本科以上学历,物理相关专业,有物理教师资格证,有相关学校实验员经历的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2.生物实验员2名,本科以上学历,生物相关专业,有生物教师资格证,有相关学校实验员经历的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3.文印员3名,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文秘经历。

4.体育器材保管员1名,大专以上学历,体育相关专业,有学校工作经历可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

5.食堂会计2名,本科以上学历,经济相关专业,有食堂会计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6.资产管理员1名,本科以上学历,经济相关专业,有学校资产管理经历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7.教务员1名,本科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工作岗位。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师德高尚,无违法违纪记录。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有相关经验10年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4-6)日。

2.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南通市东方中学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⑤其他相关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等。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将填好后的《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185405809@qq.com。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确保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未达相应开考比例(1:3)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东方中学网站公告。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资格复审、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

(一)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复审要求。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①二寸证件照(1张);②身份证;③相应学历、学位证书;④相关资格证书;⑤其他相关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等。

(二)适岗评价和面试

适岗评价和面试由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当某岗位复审通过人员达到开考比例后,组织适岗评价。按适岗评价得分排名(招聘岗位数*3)前三名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适岗评价分和面试成绩各按4:6计入总分。考试成绩经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后发布。

五、体检及考察

1.按照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以总分成绩高分者在前。如有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从面试人员中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请相关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由学校组织实施。具体体检名单在校园网公告,并电话通知本人,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按实收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的相关岗位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人员为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3.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待遇按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4.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录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后根据防控疫情要求进行健康申报,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须有两码一酸(72小时)。

2.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期间,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当地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签订《健康承诺书》,方可进入现场。

3.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国(境)外、非低风险区旅居史、健康码信息异常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4.应聘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13-55097006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东方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986935

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适岗评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