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窗帘采购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 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 发布时间:2022-07-01 16:27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窗帘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教育局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窗帘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ZRNT20220182

预算金额:2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二、采购文件内容:

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投标供应商应为窗帘的专业制造厂(商)或销售商,提供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截图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缴纳2021年12月份-2022年5月份社保证明。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比选公告期限

自比选公告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比选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5%。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4.1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4.2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开标时间、地点

1.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8日;

地点:南通市教育局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或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九号楼十楼A1003,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九号楼十楼A1003,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

联系方式:赵老师 0513-69905035

2.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工 0513-55887688

比选文件-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窗帘采购安装项目(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