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南通市教育局印发的《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南通市第二中学(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拟用询价的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编号
项目编号:NTEZ201901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南通市第二中学配电间维保服务及变电所检修。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按以下标准和规范执行:GB50150-91、GB50168-92、GB50169-92、GB50171-92、GB50172-92、GB50173-92、GBJ147-90、GBJ148-90、GBJ149-90。
2.检修内容参照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试验规程》DL/T596-1996执行。
3.按江苏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期和报价: 各历时1日 ,具体施工日期根据我校情况提前25日通
知 ;工程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 。
(五)对本单位配电间电气设备实行年度预防性检试:
1.本单位变电间进线刀闸至配电间变压器低压桩头的一次电气设备及相关的二次部分进行例行年度检试、消缺;
2.上述范围内电气设备的故障维修。
(六)委托期限:自2019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24日。
(七)上述服务费包含例行检试服务当日材料费。故障维修如需另外使用主辅材料,需双方现场签证认可,由本单位支付。
(八)受托方职责:
1.应每月到本单位巡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优质高效地提供检试及故障维修服务,保障本单位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2.接到本单位故障报告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组织力量予以故障维修,帮助本单位尽快恢复正常供电;否则,每延迟24小时,罚款300元。
3.在整个检试工程中,应尽量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同时,做好详细记录,并由双方现场人员签字确认;
4.根据本单位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帮助本单位的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及运行人员提高对电气设备的管理水平。
三、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必备资格要求
1.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三)不接受的情形
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
3.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
4.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投标。
请各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需要的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包括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力工程安装调试等;
2.法人委托书;
3.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施工组织方案;
5.报价单(另单独密封)。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受。其中法人委托书为原件,本人身份证为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带至招标现场用于备查。
五、评标办法
投标时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最低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六、项目预算及保证金
1.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五万元;
2.投标时,须交纳参与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1000);
3.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4.未中标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七、投标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3月18日上午9:00(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
2.开标时间:2019年3月18日上午9:00;
3.投标、开标地点:南通市第二中学新校区五楼第一会议室;
4.采购单位联系人:姜金龙电话:0513-89178518
5.纪检监督电话:0513-89178666 联系人:王长健
南通市第二中学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