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南通市教育局印发的《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南通市第二中学(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拟用询价的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编号
项目编号:NTEZ201811
二、项目内容
人造草填充用热塑型弹性颗粒壹拾吨 。
三、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必备资格要求
1.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投标时,产品规格符合:直径1-3mm,颜色:绿色,邵氏硬度35~45度,材质:TPE,密度:1.3~1.4,含胶量不低于12%,环保耐磨,无毒无味,不粉化硬化、色彩美观。产品符合上海市团体标准T/310101002-c003-2016中固体原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且能出具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4、投标时携带贰公斤样品,与校方所供样品比较,样品不合格的单位不得进入报价环节作废标处理。
(三)不接受的情形
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
3.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
4.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投标。
请各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需要的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携带贰公斤样品
4、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参与资格审查。其中法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为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格检验报告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带至招标现场用于备查。
报价包含播洒热塑型弹性颗粒人工费、税费、管理费、交通费、技术服务费、设备损耗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
五、评标办法
投标时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每吨报价及总价最低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六、项目预算及保证金
1.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壹拾壹万玖仟元;
2.投标时,须交纳参与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1000);
3.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4.未中标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5.结算:经验收合格,付全部货款。
七、投标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5月28日上午9:00(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
2.招标开始时间:2018年5月28 日上午9:00;
3.招标地点:南通市第二中学5楼会议室;
(三)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王军兵 电话:0513-89178518
监督电话:0513-89178666 联系人:王长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