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二中学教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市第二中学 发布时间:2019-09-06 09:32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南通市第二中学(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拟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学校教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二中学教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采购)

二、项目编号:NTEZ201916

三、项目需求:具体项目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项目预算:19.8万元;

五、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必备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等相关经营资质;

2.供应商拟派本食堂加工服务项目现场管理员必须为供应商本公司员工。

(三)不接受的情形

1.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参与投标;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

4.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投标。

特别提醒: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公布。

六、响应文件投递及开标时间:

2019年 9月 19日下午14点整。

七、响应文件投递及开标地点:

南通市港闸区长泰路500号南通市第二中学东微格教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磋商保证金:

1.2019年9月12日下午14:00-17:00,供应商须到采购单位总务处了解食堂设施设备等情况并缴纳参与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2.投标人在开标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原额退还;中标人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4万元,合同签约时支付,中标方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至中标单位。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没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公布。

5.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没收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公布。

九、本磋商文件由本校解释。

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并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须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


 


南通市第二中学教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磋商文件附件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