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放大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南通开放大学 发布时间:2019-06-21 14:08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开放大学招标办对以下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开放大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二、采购编号:KD-2019029

三、项目需求说明:

2019年我校食堂招标分二个标段,分别委托两家单位经营:

第一标段:外环食堂

第二标段:中远食堂

投标方可以同时投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只可录取一个标段,我校将根据投标方的综合情况进行评标。本次开标的顺序是: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投标方若第一标段中标,第二标段开标时则自动退出,不再参与此标段开标,若第二标段投标单位与第一标段中标单位同属同一家集团或总公司,此投标单位不参与第二标段开标。

请供应商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管理公司。

3.经营高校食堂或经营相当规模单位食堂经历的餐饮服务管理公司;有管理特色和良好的信誉;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品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4.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开展高校食堂7S、5C等现场管理体系的能力和整套管理服务措施。

5.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本单位资质,一旦发现资质挂靠现象,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条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我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5000元(密封包装)。

2.入围供应商在投标时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下称投标人)无故未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原额退还。

5.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六、日程安排、地点等信息

1.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请与黄老师联系,(0513)89090630;对项目技术及需求的询问请与李老师联系(0513)83559297。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71日上午900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辅楼西二楼开标室(传达室楼上)召开招标预备会,参观现场并进行答疑,不到现场签到并勘察的供应商不得投标。

2019年7月16日上午8:00-8:20到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辅楼西二楼开标室(传达室楼上)提交投标文件,逾期作放弃处理。

2019年7月16日上午8:20在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辅楼西二楼开标室(传达室楼上)开始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并通知该单位。

南通开放大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文件附件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