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放大学招标办对以下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开放大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二、采购编号:KD-2019029
三、项目需求说明:
2019年我校食堂招标分二个标段,分别委托两家单位经营:
第一标段:外环食堂
第二标段:中远食堂
投标方可以同时投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只可录取一个标段,我校将根据投标方的综合情况进行评标。本次开标的顺序是: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投标方若第一标段中标,第二标段开标时则自动退出,不再参与此标段开标,若第二标段投标单位与第一标段中标单位同属同一家集团或总公司,此投标单位不参与第二标段开标。
请供应商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管理公司。
3.经营高校食堂或经营相当规模单位食堂经历的餐饮服务管理公司;有管理特色和良好的信誉;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品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4.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开展高校食堂7S、5C等现场管理体系的能力和整套管理服务措施。
5.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本单位资质,一旦发现资质挂靠现象,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条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我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5000元(密封包装)。
2.入围供应商在投标时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下称投标人)无故未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原额退还。
5.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六、日程安排、地点等信息
1.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请与黄老师联系,(0513)89090630;对项目技术及需求的询问,请与李老师联系:(0513)83559297。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年7月1日上午9:00在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辅楼西二楼开标室(传达室楼上)召开招标预备会,参观现场并进行答疑,不到现场签到并勘察的供应商不得投标。
2019年7月16日上午8:00-8:20到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辅楼西二楼开标室(传达室楼上)提交投标文件,逾期作放弃处理。
2019年7月16日上午8:20在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辅楼西二楼开标室(传达室楼上)开始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并通知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