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管理条例(草案)》委托第三方起草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2-21 13:55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招标机构)受南通市教育局(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就《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管理条例(草案)》委托第三方起草采购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管理条例(草案)》委托第三方起草采购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9.8万元

三、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3月31日前完成第一阶段工作;4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工作内容。(具体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2.获取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报名环节,供应商直接从南通市教育局官网 (http://jyj.nantong.gov.cn/)自行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答疑等磋商资料。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0年3月2日14时30分,地点为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9楼936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递交磋商保证金2000.00元整(现金,信封密封);

八、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本项目所需材料的原件包及复印件,原件包单独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不带原件包的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条件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南通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nantong.gov.cn/)发布。

十、本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采购人方面联系人:陈先生、施女士

电话:0513-85098847、0513-85215747

对项目磋商文件及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我局提出,磋商文件制作人及项目评审经办人:卢先生,电话:0513-85215753。

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 江先生

电话:0513-89150018、16651730763

邮箱:jsdcgczx@163.com

监督人:李先生

电话:0513-85098832


附件:《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管理条例(草案)》委托第三方起草采购服务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