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南通市教育局印发的《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审慎的原则,南通市第二中学(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拟用询价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编号
项目:南通市第二中学篮球场硅PU工程项目
编号:NTEZ201919
二、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下载
三、项目地点
南通市港闸区长泰路500号南通市第二中学内
四、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9.8万元
五、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 投标供应商可以为有能力按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采购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材料
1.填写的南通市教育部门集中采购供应商询价声明函(见附件);
2.参加教育部门集中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
3.法人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地坪工程);
7.产品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
8.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时提供,否则不予接受。其中报名声明函和法人委托书为原件,本人身份证为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营业执照等证件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带至现场用于备查。
10.报价单(单独密封,格式见附件)。
七、成交原则
符合本询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设备费、安装费、服务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报价时报单价和总价,评审小组根据总价决定中标候选人。
八、售后服务要求
2年保修期内,供应商免费维修。
九、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部门审计确认后,校方一次性付清施工方工程款。但在支付工程余款前,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审计确认的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甲方按规定无息退还乙方质保金。
十、投标信息
1.询价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6日 9:00(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
2. 评审开始时间:2019年10月16日9:00;
3.地点:南通市第二中学(南通市港闸区长泰路500号)五楼会议室;
4.联系人:吴志稳 电话:89178573 监督:王军兵 电话:13515205167
5.投标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未入围者当场退回,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 询价材料供应商可网上自行下载,也可在踏勘现场时至南通市二中学总务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