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小海中学食堂服务商资格准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市小海中学 发布时间:2018-06-21 14:24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8XHCG0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南通市小海中学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小海中学食堂服务商资格准入项目

项目编号:2018XHCG0001

二、项目内容

1.食堂面积:学校食堂有二层楼,一层和二层为学生食堂,餐厅用餐总面积近1500平方米,共有30个窗口;另有教工餐厅面积约100平方米,供应午餐需专人独立操作。

2.就餐人数:约2300名师生。

3.供餐餐次:早餐约900名师生,中餐约2100名师生,晚餐约1050名师生。

4.供餐方式:学生和教工自主选餐,开放所有的配餐窗口(目前用餐排队时间约20分钟)

5.菜品数量:早餐(含中西点)不少于10个品种,中(晚)餐(含中西点)不少于20个品种。

6.人员组成:工作人员不少于3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营养师1人,三级以上厨师4人,中西点心师2人。

7.资格准入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参照南通市政务中心服务类招标文件精神,合同先签订壹年,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高,业主满意程度高,可以采取1+N年[N≤3]方式续签合同)。

三、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餐饮管理营业执照。

不接受的情形:

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报名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1.填写的南通市教育部门集中采购供应商报名声明函(见格式文件下载地址);

2.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参与资格初审及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否则不予接受。其中报名声明函、资格预审登记表和法人委托书为原件,本人身份证为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带至磋商现场用于备查。

五、入围办法

磋商时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六、项目预算及保证金

1.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140万元

2.领取磋商文件时,须交纳参与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现金,¥2000)

3.参与磋商时,还须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现金,¥28000);

注:磋商保证金采用现金的方式,同时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给磋商评审小组。保证金密封在信封袋内,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供应商名称。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5.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6.领取磋商文件后不参与磋商的(含迟到者),采购组织方有权不退还参与保证金;

7.磋商结束后,未成交者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七、磋商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一)磋商文件集中领取信息

1.集中领取时间:2018年6月27日14:00-16:00;

2.领取地点:南通市小海中学求新楼后勤处

3.联系人:周海如 、李小五      联系电话:(0513)85905468

(二)磋商信息

1.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7月6日14:30(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

2.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7月6 日 14:30  ;

3.地点:南通市小海中学求实楼底楼接待室

4.联系人:周海如、李小五     联系电话:(0513)85905468 。

八、格式文件下载

http://jyj.nantong.gov.cn/ntsjyj/zbcg/content/ab3cc86d-d1ed-486b-8970-14e43acf6af0.html

九、特别提醒

1.供应商在报名、磋商过程、质疑、合同签订、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2.报名后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请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4.磋商公告发出后,潜在供应商根据公告内容,在集中领取磋商文件前,可提出询问;集中领取磋商文件后,供应商未报名和未领取磋商文件的,不能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