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放大学招投标办对以下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开放大学公寓楼顶消防管道改造工程项目
二、采购编号:KD-2018028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96212.67元
四、项目需求说明:请供应商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消防三级或以上资质,社会信誉良好。
3.投标单位一经中标,不得转包、分包,否则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投标人必须保证能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期间确保施工人员和周边师生安全。承担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评标资格。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10000元。
2.入围供应商在投标时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下称投标人)无故未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原额退还。
5.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七、日程安排、地点等信息
1.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请与黄老师联系:(0513)89090630;对项目技术及需求的询问,请与李老师联系:13921670359。
2.现场勘查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7月17日上午8:45-9:00到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综合楼13楼会议室提交投标文件,逾期作放弃处理。
2018年7月17日上午9:00在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综合楼13楼会议室开始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并通知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