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放大学公寓楼顶消防管道改造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南通开放大学 发布时间:2018-07-10 15: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开放大学招投标办对以下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开放大学公寓楼顶消防管道改造工程项目

二、采购编号:KD-2018028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96212.67

四、项目需求说明:请供应商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消防三级或以上资质,社会信誉良好。

3.投标单位一经中标,不得转包、分包,否则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投标人必须保证能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期间确保施工人员和周边师生安全。承担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评标资格。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10000元。

2.入围供应商在投标时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下称投标人)无故未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原额退还。

5.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七、日程安排、地点等信息

1.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请与黄老师联系:(0513)89090630;对项目技术及需求的询问,请与李老师联系13921670359

2.现场勘查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7月17日上午8:45-9:00到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综合楼13楼会议室提交投标文件,逾期作放弃处理。

2018年7月17日上午9:00在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综合楼13楼会议室开始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并通知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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