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二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南通市第二中学 发布时间:2018-07-06 14:3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南通市教育局印发的《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审慎的原则,南通市第二中学(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拟用询价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编号

项目:南通市第二中学校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编号:NTEZ201818

二、项目内容

2018年8月7日-2019年8月6日校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一年,服务质量优秀单位可根据相关规定续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南通市第二中学建筑面积64000平方米,设有消防配电设施、火灾报警系统、消防供水系统等。实行清包:100元以内的配件及主材由中标单位承担,其它配件可由中标单位按市场价供货安装,也可由校方购买中标方免费更换。

三、项目预算

5.5

四、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投标时原件备查。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采购服务在营业范围内。

(2)申请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供货记录、未出现过同类服务质量相关问题.

(3)申请人必须取得消防维保许可证。

(4)在南通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具体位置及店面内维修主材照片。

(5)申请人安排的上岗维护人员具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7)为帮助投标单位准确无误投标,投标前须踏看现场,并领取踏看现场证明方可投标。

五、维保要求

1、确保校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每月保养机件并定期向校方报告保养设备的运行情况,易损件的情况,并做好详细维护保养情况报告,报告应分别由双方现场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存档。

2、在接到采购单位应急维修后,30分钟内安排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故障当日完成,复杂性故障应在24小时内完成。

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校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4.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等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六、成交原则

符合本招标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包含服务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更换100元以上配件及主材费用另计.

七、投标信息

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7月12日上午10:00(以现场签到为准);

2. 投标地点:南通市第二中学五楼第一会议室

3. 投标时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

4.联系人:王军兵        电话:0513-89178518

监督电话:0513-89178666    联系人:王长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