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对以下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德育文化工作室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NTJJ2019XJ012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下载
四、项目预算:
8万元(报价不得高于预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装饰工程设计施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示期限
自本次采购公告在“南通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合同签订、交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二)交货及售后服务
1.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20天内完成,需方验收。
2.一年免费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须2小时内响应,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维修。超过质保期后,所有产品提供终身成本维修(维修只收取部件成本费、制作费)
3.保修期间内属人为的非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服务,只收取基本零件费。
注:1.具体点位需要中标供应商实地查看后实施。
2.中标人必须负责所采购产品的运输,并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卸货、安装,经调试后交付使用,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报价中。
八、询价需携带的材料
(一)询价文件(1份正本和2份副本,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并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
1.参与询价采购的声明;(格式见附件下载);(加盖公章)
2.廉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下载);(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下载,如法人参加投标,无需提供);(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投标是法人委托人的,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单位与被授权人的用工合同,当地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文件;(至开标截止日连续十二个月)(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附件下载 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9.售后服务承诺;(须响应公告内容要求)(加盖公章)
10.投标清单。(加盖公章)
请将上述材料1-10项按顺序装订成册,参与询价时提供,否则不予接受。
(二)报价单(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填写的《南通市教育部门集中采购询价采购报价单》并加盖公章(见格式文件下载)
(三)保证金(银行汇票)
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交纳询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银行汇票,¥1500);
2.保证金的提交只接受以下方式:
保证金一律使用银行汇票,开标时将银行开具的银行汇票带至投标现场。
汇款单位:南通市财政局
帐号:8901 1015 2010 1000 3877
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崇川支行
特别提醒:退款时汇至原帐户。
3.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形式提交保证金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4.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5.未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询价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
注: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不足成交金额5%的补足至成交金额的5%),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九、评审方法
1.资质审查:依据本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满足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个评审流程。
2.技术参数:未能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技术参数存在不可接受的负偏离(投标人必须提供技术偏离表,如有偏离,必须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者取消报价资格。
3.服务响应:投标人须按询价文件要求,按序详细列出服务响应要求。若谈判小组认为未能响应服务并不能承诺者,取消报价资格。
4.文件的完整性: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有可能造成服务质量降低的,取消报价资格。
十、成交原则
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始时间:2019年10月18日下午2:30
特别提醒:询价文件必须按时送达、《南通市教育部门集中采购询价采购报价单》必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否则概不接收。
2.询价地点: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四楼会议室(南通市板桥路45号)
3.询价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13)85010355
4.采购单位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13912253791
注: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联系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单位联系人负责答复。
十二、合同签订
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一周内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十三、项目验收
在接到成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十四、付款办法
验收合格交付后十日内,中标单位先支付合同金额5%作为质保金,采购单位支付合同约定100%金额,质保金在质保期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十五、格式文件下载链接
http://jyj.nantong.gov.cn/ntsjyj/zbcg/content/c21fa2fb-88eb-4149-a3de-9931f2f4d9f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