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放大学校园土地评估项目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开放大学 发布时间:2019-03-25 09: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开放大学招标办对以下项目拟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开放大学校园土地评估项目

二、采购编号:KD-2019007

三、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预算:5

请供应商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采购单位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必须为南通市财政局入围单位;

(3)土地评估资质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投标人至少派出固定两名执业土地估价师负责本项目【需提供土地估价师证书和投标人与拟派土地估价师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在南通地区缴纳连续6个月(2018年9月至2019年02月)人社部门出具的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具备良好的业绩和履约纪录,熟悉土地政策及了解南通土地市场情况。

3.参与投标人是法人委托人的,受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2000元(密封包装)。

2.入围供应商在投标时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下称投标人)无故未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原额退还。

5.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六、日程安排、地点等信息

1.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请与黄老师联系,(0513)89090630;对项目技术及需求的询问,请与李老师联系:(0513)83559297。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年4月4日上午9:20-9:30到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辅楼西二楼开标室(传达室楼上)提交投标文件和样品,逾期作放弃处理。

2019年4月4日上午9:30在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辅楼西二楼开标室(传达室楼上)开始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并通知该单位。

南通开放大学校园土地评估项目招标文件KD-2019007附件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