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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解读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4-27 字体:[ ]

1.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有哪些便民举措?

答: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2.南通作为“双减”全国试点城市,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上如何体现?

利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引导推动生源常态化分布,促进区域内生均享有教育资源供给优质均衡,提升区域整体教育水平与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形成区域教育良好生态,为“双减”提质增效助力赋能。

3.如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答:推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享受“同城待遇”,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确保应收尽收,应入尽入,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4.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哪些举措?

答:严格执行公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政策,做到招生时间、登记报名、招生录取、注册学籍“四个同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5.如何保障残疾儿童全纳融合?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有条件的地区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

6.学籍注册和管理有哪些规定?

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四个一致”。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严禁出现以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创新班基地班等形式出现“人籍分离”现象。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