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解读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5-11 字体:[ ]

1.入学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有独立住房(完全产权),是否可用与祖父母(或他人)共有房产作为入学依据?

答:否,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有住房的,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入学儿童少年要求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或要求用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宅房屋作为入学依据,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1)其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以下并称“主城区”)确无住房(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主城区无房证明)。

(2)入学儿童少年须与祖辈(至少一人)、父母(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户籍地址应与入学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

3.入学南通市启秀中学、南通田家炳中学(初中部)、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南通市学田中学,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1)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入学儿童少年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参照入学条件合法固定住所原则确认。

(2)实行学位管理制度。初中三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二孩、三孩或多胞胎除外)。

(3)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23年6月10日以前(含6月10日)。逾期纳入统筹安排入学。

4.户籍不在主城区的儿童少年入学,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1)法定监护人已经在主城区购房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户籍在通州区、海门区不作要求)、《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

(2)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租住的:户口簿、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法定监护人居住证(2023年1月1日前领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2023年1月1日前签订)、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连续缴费清单,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

5.主城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何填报入学信息及报送材料?

答:(1) 5月26日至6月10日,由所在小学组织学生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网址: http://xsbm.ntjy.net。二维码:

01.jpg

(2)线上审核通过后,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对线上审核不通过,需要提供线下审核材料的,由就读小学通知相关家长提交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初审和统一报送。

6.非主城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何填报入学信息?

答:5月26日至6月10日,家长登录南通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进行入学信息填报。网址:http://xsbm.ntjy.net/BM/DLindex。二维码:

02.jpg

7.如何查询入学告知书?

答:主城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7月4日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收《初中入学告知书》。

主城区外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7月7日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收《初中入学告知书》。

8.如何处理对入学告知书有疑义事项?

答:对入学告知书有疑义事项的,可按下表时间地点进行复核申请。

受理对象

入学区域

日期

地点

所需材料

主城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入学崇川区行政区划内初中学校

7月5日、6日

北城中学

户口簿、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户籍不在主城区的入学儿童少年所需材料详见入学条件

入学开发区、苏锡通园区行政区划内初中学校

7月7日

东方中学西区(原青少年活动中心)

主城区外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入学崇川区行政区划内初中学校

7月10日

北城中学

入学开发区、苏锡通园区行政区划内初中学校

7月11日

东方中学西区(原青少年活动中心)

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