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6632/2019-00029 分类: 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教育局 文号: 通教安〔2019〕1号
成文日期: 2019-01-08 发布日期: 2019-01-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6632/2019-00029
分类: 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教育局
文号: 通教安〔2019〕1号
成文日期: 2019-01-08
发布日期: 2019-01-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1-09 09:5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各在通高校,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视频会议以及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果,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岁末年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18]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18]14号)、《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苏教办安函[2019]1号)等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及冬春季节特点,认真对照文件精神,逐一抓好贯彻落实,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质量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地各校要深刻吸取秋季开学以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和案件教训,坚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巩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果,对前期自查和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再作梳理和“回头看”。根据苏教办安函[2018]13号通知精神,重点围绕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学校食品与卫生安全、冬季采暖及消防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校车及上下学交通安全、涉校矛盾纠纷调处、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等情况,逐一分类梳理和再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学校(单位)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落实整改,并及时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汇总表》,留存相关排查整改记录台帐资料备查,确保高质量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确保学校(单位)持续安全稳定。

各级教育部门要围绕上述检查重点,在统筹组织开展本地区学校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的基础上,结合秋季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填报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汇总表》(见附件)并形成专项报告,于1月14日前报市教育局安监处(电子稿),以便及时汇总报省教育厅。

二、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冬春季节气候寒冷、风干物燥,学校(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增多。各地各校要根据教育部、省、市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在前期开展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基础上,对照苏教办安函[2018]1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具体实际,自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继续深入系统开展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地各校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借助消防专业力量,集中对学生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实验实训场所、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油气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照单销号。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当地消防部门统筹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尤其要对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未达标的学校(单位)加强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各地冬春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市教育局安监处。

三、迅速组织开展实验室专项安全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各在通高校要认真吸取我省某高校实验室爆燃事故以及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爆炸引发火灾事故教训,根据1月3日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苏教办安函[2019]1号)精神,举一反三,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迅速组织开展覆盖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以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强化过程管控,落实自查整改,努力把“看不到”、“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视线,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要逐项实行挂牌整改、闭环销号管理。要加强督导检查,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题培训,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近期,市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将对各地各校实验室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切实加强当前和寒假、“两会”期间校园安全管理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清醒认识当前学校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针对本地本校安全形势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要充分运用“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系统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有效强化师生自主安全意识和基本安全技能,并确保安全教育学期课程计划、应急演练和2019年“平安寒假”专题教育活动如期完成。

要严格校门出入管理。中小学(幼儿园)上课期间一律实行封闭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车辆、物品进出询问登记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校园警务室建设,配齐配足安保人员和安防设施设备,正确规范使用硬质防冲撞设施,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上放学时段“护学岗”建设,严防不法分子入侵校园和各类侵害事件的发生。

要充分考虑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强化师生出行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造成意外伤害。要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和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校车安全运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及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要针对岁末年初和春节寒假节日出行、大型活动增多、灾害性天气等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特点,定期发送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安全提示、安全预警等,持续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出行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养和自救自护能力,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

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象灾害预测预警信息。要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制订完善各类应急工作预案,做到务实、科学、管用。要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通办发电[2018]143号)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校园安全问题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市教育局,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市直学校(单位)寒假和春节值班安排请于1月22日前报市教育局安监处。

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岁末年初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pdf

南通市教育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