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6632/2023-01393 | 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教育局 | 文号: | 通教职高函〔2023〕20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南通市示范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评选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06632/2023-01393 | ||||
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教育局 | ||||
文号: | 通教职高函〔2023〕20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南通市示范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评选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各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相关文件要求,大力推动职业体验和劳动教育,不断促进普职融通,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氛围,现决定开展2023年南通市示范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评选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已获评省、市级职业体验中心称号或已建成并运行良好的中小学职业体验中心。
二、评选标准与目标
符合《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标准》相关要求,并在职业体验、职业启蒙教育、劳动教育相关工作中可在全市范围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1.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和职业体验效果显著,推进职普融通工作成效明显,每年有5所及以上普通中小学参与职业体验活动。参评的职业体验中心拥有3家及以上企业支持,可以获得行业和企业的有效支持。
2.体验中心运营管理相对成熟,有目标明确的职业体验课程大纲、职业体验课程讲义,开展职业体验课程相关教案不少于12课时。
3.职业体验项目设置科学、合理、规范,既能对参与者进行过程考核和综合能力评价,也具备相对完整的考核机制和职业技能认定环节。
4.职业体验中心有校级领导具体分管,配备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中心负责人,中心指导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5.中心形成了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工作机制,积累了具备一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中心的使用率高,能够很好发挥职业场景体验、职业规划指导、职业拓展培训的功能,开展活动的规模和影响力较大。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申报
对照《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标准》和上述具体条件,每校报送1个符合条件的职业体验中心。请各学校(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8月28日前上报至市教育局职高教处,联系人:姜黎鑫、戴悦,电话:85215755,邮箱:ntjyjgzjc@163.com。
(二)专家评审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评的职业体验中心开展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并授予相关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