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6632/2021-00424 | 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教育局 | 文号: | 通教高职〔202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教育局 共青团南通市委关于评选在通高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06632/2021-00424 | ||||
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教育局 | ||||
文号: | 通教高职〔202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3-22 |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市教育局 共青团南通市委关于评选在通高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 |
各在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市教育局、共青团南通市委决定在在通高校开展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学生(含博士生、硕士生)和学生集体。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标准
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先进学生集体”的主要标准
“先进学生集体”以班级为主。“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课外活动小组、学生会、校级各团组织等校级先进学生集体也可参加市级“先进学生集体”评选,评选主要标准参照“先进班集体”标准来执行。
三、推荐程序
评选工作在各院校党政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部门和团委共同负责。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评选推荐关。“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民主产生,评选结果要在全校公示。
请各院校于4月5日前,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处,同时将附件2-4电子文本添加到压缩文件后(压缩文件以“院校名称+市级表彰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2、3纸质版由各院校相关职能部门存档。
市教育局联系人:姜文博,联系电话:85215755;电子邮箱:ntjyjgzjc@163.com;地址:市行政中心综合楼923室。
附件:
1.在通高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名额分配表
2.在通高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3.在通高校市级“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表
4.在通高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学生集体”上报汇总表(样表)
南通市教育局 共青团南通市委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