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6632/2023-01494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教育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8-25 发布日期: 2023-08-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全市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6632/2023-01494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教育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8-25
发布日期: 2023-08-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全市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市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8-29 11:0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教育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苏锡通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学校:

为落实《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助〔2023〕3号)要求,扎实做好全市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保民生、暖民心工程,要充分认识学生资助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足额安排资助经费,及时发放到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相应资助。严格贯彻落实“设立5年过渡期”和“四个不摘”要求,确保资助政策总体稳定和延续。

二、持续提高资助工作精准度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残联、总工会等部门对接,推进各类救助政策衔接和信息共享。做好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收入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困境儿童(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特困家庭职工子女、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的托底保障工作,同时要及时关心和资助因突发事件导致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不断加大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三、做好资助系统数据维护

各地各校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维护资助系统数据,全面提高数据质量,严格做到“3个100%”和“3个零误差”。做好国家和省比对下发的11类特殊群体学生的信息核实和困难认定工作。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规范数据应用,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等隐私敏感数据得到保护。

四、优化学生资助工作流程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简化特殊困难学生的资助流程,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取消申请手续,取消证明材料,取消名单公示,实现政府资助“免申即享”。根据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我市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学生资助资金全面推广“一卡通”拨付,即学生资助资金发放至学生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实现惠民惠农资金“一个平台管发放”。各地要与当地人社部门对接,组织学校通知受助学生申领社会保障卡,并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五、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

各地各校要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牢牢把握资助宣传的“三时三面两线”(“三时”指招生时、报到时、毕业时三个关键时点,“三面”指学校、家庭、社会三个层面,“两线”指线上、线下两条主线),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及其家长。各学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应向学生及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和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发放方式等;落实“两节课”制度,开学时给学生上一节本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毕业前上一节下一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后顾之忧。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建立“主任接待日”工作机制,要做好咨询电话的开通受理工作。

六、推进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

各地各校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核心,在保障经费和物质资助基础上,同步开展资助育人工作,重点为面临身心发展、学业修习、素养提升、入学就业等困境的学生,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教育服务。各地各校要深入落实《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助〔2023〕3号)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建设,推动全市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未成年人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须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