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0 09:3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市直有关中学:
  根据《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体育考试改革实施办法》(通教发〔2012〕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现将《2016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报考高一级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规定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二、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市直学校)的体育考试工作,由南通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通州区的体育考试工作,由各地教育局、招考办按照《2016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通州湾示范区的体育考试工作由通州区统一组织实施。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认真组织好体育考试的各项工作。
  三、为提高体育考试的质量,确保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地要统一测试器材(械)标准,推广使用智能化测试仪器,按照规定要求选择好考试场地,加强体育考试视频监控建设,提高体育考试的诚信度和透明度。
  四、各地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高度重视体育考试的安全工作。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措施,加强对交通车辆、考点场地、器材(械)设备的安全检查,考场必须配备医护人员,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考生安全。在体育考试之前,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招考办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标准按原国家教委94年颁发的《中等学校体检标准》执行),并按南通市招考办下发的中考体检统一软件格式进行体检信息采集。各地在组织考生体格检查时,要特别重视考生的心肺功能检查,并向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和家长正确对待体育考试,实事求是,不得隐瞒疾病,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凡因患心血管疾病等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主动申请免试或减试。
  五、体育考试政策性强、要求高、时间紧,各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强化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科学安排,严格管理,精心组织实施体育考试;要坚持“公开、公平、安全第一”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对体育考试工作中不认真执行南通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学生伤亡事故或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六、各县(市、区)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请于3月20日前报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招考办,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附件:1.2016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2.2016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3.2016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南通市教育局
2016年3月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