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文件 > 职业教育
索引号: 014206632/2020-00461 文号: 通教高职〔2020〕9号
信息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0年05月21日
生效日期: 2020-05-1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教育局关于编制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主题: 附件:

市教育局关于编制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通教发〔2020〕2号)要求,结合我市初中毕业生规模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实际,现就编制2020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须结合我市中考考生规模和中职学校办学承载能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要求,根据近两年招生计划完成数和办学能力,尤其是专业师资、设备情况合理编制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数较少的要调整招生专业设置。

二、“3+4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五年一贯制等计划要与三年制中职专业计划分开编制,其中“3+4”、“3+3”先按今年申报数编制,五年一贯制先按向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申报计划数编制,最终计划以省正式下达为准。

三、举办对口高考的中职学校,在专业计划中单独设置“对口高考”序列,综合考虑近两年对口高考本科达线人数、师资力量、小班化教学等因素编制对口高考招生计划。

四、其他类型学校(机构)计划编制。技工学校计划由人社部门统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外市职业学校或技工学校由学校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各类培训机构不具备招收学历教育学生资格,其他学校不得代为上报招生计划,一经发现,取消第二年招生资格。

各县(市、区)教育局集中报送本区域学校计划,市直学校直接报送,招生计划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7日。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地、各校上报计划并参考学校办学承载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联系人:薛煊;电话:0513-85215755;邮箱:ntsjyjgzjc@163.com。

附件:

1.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

2.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代码表

南通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9日